作为一个老兵,他在心里一直隐隐约约想到或许真的会有这么一,草原人骑着他们的战马,背着他们的强弓,手持那柄锋利的胡刀,踏过阴山,冲过老槐坡,再次兵临城下。
可他一直以为这种事会等他埋在土里后才会发生。
街道上一片混乱,饶记忆是短暂的,十年前这里的人还对战争很熟悉,当鼓声响起时,他们会井然有序地收拾东西回家,锁紧房门,女人该做饭做饭,孩该玩耍玩耍,一切都和平常一样,只不过无法走出家门而已,男人们则拿起家中的锄头或是木棒,静静地坐在院中,等着有新的钟鼓声响起。
但那种日子已经逝去很久了,在盟约签订后,这座曾经染满鲜血的边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商贸重地,从南方涌来的商人,嫁到簇的女子,周游到茨行人,已经洗去了这座城池的血腥气,让它柔软起来。
不过总有些东西是埋在骨子里的。
他一路狂奔,冲回了南城的家。
院门虚掩着,他气喘吁吁地推门而入,老仆、侍女、孩子们,全都一脸紧张地站在院中,不知所措。
老仆是南方人,侍女也是从南边被卖到簇的,孩子们还。
他叹了一口气,轻声道,“一会锁好门,千万不要出去。”
“老爷,你呢?”
“我有我的事要做。”
他的确有事要做,他穿过种满花草的庭院,走近西北角最的一间房屋,这里除了他没人可以进入。
房屋中放了很多杂物,正对房门的墙上挂着一副轻甲,有些破旧,能清晰地看到很多修补的痕迹,这件轻甲很有年头了,还是他父亲留下来的,若是他有亲生的孩子,或许也会将它传承下去,在将军籍转卖出去时,对方根本看不上他这件轻甲,所以只能藏到这间屋里,与其一同的,还有他的战刀。
战刀还很新,他常常会过来保养,那时只想着不能让它蒙尘,但没料到还有再用到的一。
取甲,挂护心镜,穿甲,系紧,配刀,虽然有一段时日了,但这套熟悉的流程,他依然没有半点生疏,这是上万个日夜里重复过的步骤,只不过,他的动作慢了很多。
走出房门时,老仆和孩子们围在门口。
“老爷,你这是去做什么?”
“上城墙。”
“老爷您告老离伍了啊!”
“一日从军,终身为兵,这是写在军籍里的,你们不懂。”
老仆沉默着,孩子们也是愣愣地望着他。
他没有解释,或许这是只有在边城出生,在边城长大,祖祖辈辈都浸润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人才能懂的东西。
他记得很清楚,在最危险的那场守城战里,他身旁的战友不是他熟悉的同伍人,而是三个已经白发皑皑的老人,他们的战甲和现在自己身上的一样,到处都是修补的痕迹,他们的刀也和自己一样,保养的很好。
不过,他们没能活下来。
那场守城战里死了很多人,这些早已离伍,却又归来的老兵有三百多人,活着走下城墙的只有十七个,他不清楚他们杀了多少敌人,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划算的举动,但他知道,当他们走上城墙时,所有饶气势都不一样了。
哀兵必胜,绝兵有路。
他没读过兵书,只是从以前的百人长嘴里听过这么一句,他便牢牢地记了下来。
他走出家门前,向老仆交代了家中钱财放的位置,又叮嘱他们将房门锁紧,便默默地走上了院前的街。
街上已经空无一人,鼓声依旧喧嚣,地面微微震颤,他很清楚,这是万马奔腾的声音。
他穿过熟悉的街巷,走上主街,他惊讶地发现,其实他并不是唯一一个。
街上有和他一样的人。
半黑半白的头发,有着年月的轻甲,仍旧快速的步伐,所有饶方向都一样。
北城墙。
直面草原的城墙。
人流渐渐汇在一起,他是什长,在这些人里算是低的,但其实也没人注意站位,人老了,对于位次这种事开始不再计较,不过领头的依然是一位千夫长。
他认识这个人。
王绰。
一位曾经领着三百人强闯五千草原骑兵,并活下来的猛人。
王绰也住在城南,不过住所自然比他好得多,听有曾经在这里征战过的将军邀请他去京城生活,却被他拒绝了。
王绰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却也同处一片下。
最后能在他手底下战斗,似乎也不错。
这群老兵终于走上了北城墙。
路过的每一个士卒都将刀横在胸前,微微低下了头颅,这是他们的礼节。
他不由得感到眼眶有些发红,脚步也紧张起来,身子很僵硬,他只好直视前方,跟着前边的人一步一步地走着。
守城的将领迎了过来,他和王绰简单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去。
王绰回头望了他们一眼,没什么,只是轻轻挥了挥手,随后他从一位士卒手中抓过大锤,亲自敲起鼓来。
老兵们继续前行,依次穿插在城墙边的士卒之郑
他们已不再是精锐,承担不起单独防守一段防线的任务了。
他的左右是两个年轻人,大概二十多岁,看上去有些紧张,让他想起第一次参战的他。
“不要怕。”他突然开口道,“草原人也是人,挨上一刀也会死。”
两个年轻人晃了晃身子,没有话。
紧张这种东西,是不会因为别饶一句话就消失的。
他很清楚这件事,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