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虎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虽说是为了讨薪强行拉了材料去卖,但怎么说也是为了讨薪,这种事如果政府出面就有些上不得台面了。
政府之所以把那个楼盘接手,是因为开发商跑掉了,为了保障那些买房的业主的利益,才不得已而为之的。
当楼盘被政府委托到另外的开发商之后,大虎这案子才算是私对私,这就免了他偷国家财物的罪名,不然只会判得更重,如果因为讨薪被判成盗窃国家财物,那国家对于这位农民工的处罚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所以这小小的案子就变得更为复杂,以前的老板跑路了,现任老板又不理会他的薪水问题,只说全盘接管了那就是自家的财物,偷了东西就该坐牢,至于工薪,那得拿劳务合同来说事他们才接招。
可惜,起初大虎连个身份也没有,劳务合同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这些年来,花姐虽然一直在上诉,却判也判不得,上诉也总是不成功,黑锅倒是都给跑掉的老板背了,可苦却让大虎一个人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