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名门第一闪婚>902、他曾经爱过我!

“阿城”瞬间愣住。

“诶,你说得对啊。咱们华国这不好那不好,可是吃得多啊!不行,为了吃的,咱们还是得回去。”

“阿城”咂摸咂摸嘴说。

“阿凤”失笑道:“是吧,哥,所以啊,你就快别胡说八道了。”

“唉……可我睡不着觉啊。”

“阿城”挺苦恼地说。

“睡不着觉可以数羊啊。”

“阿凤”诚恳地建议道。

“……”

“阿城”无语地说:“阿凤,你拿你哥当小朋友哄啊?”

“我可没说,你要这么觉得,那就是咯。”

“阿凤”笑着说。

“行吧,数羊就数羊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阿城”还真就安静了下来。

“阿凤”心想,难道他真的睡着了?

又等了好一会儿,对面仍然沉默着,没有一丝声响。

“阿凤”瞪大眼睛,可是只看到一片轮廓,并不能看清楚对方是否还醒着。

真是的。刚刚闹着要跟自己讲话,结果这会儿自己一点也不想睡觉了,他反而睡着了。

“阿凤”撇了撇嘴。

就在这时,又听见隔壁床上传来很轻的声音:“阿凤,我还是觉得,不应该带你出来。”

“阿凤”愣住了。

“你应该好好地呆在老家,哪儿也不去。”

他又说。

“阿凤”心想,这句话是作为阿城说的,还是作为成长官说的呢?

可是,她一点都不后悔啊。

相反,她觉得,能和他一起经历这些,是这辈子最有意义的经历。

“嘁,干嘛突然说这种话啊。”

“阿凤”不满地说:“我要来,那是我的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我来不来,本来就不是你一个人决定的啊。哥,你别自以为是了。我骨子里就喜欢出来探险,虽然这一趟吃了不少苦,可我觉得值得啊,以后回去还能跟我那些小姐妹们吹嘘呢,她们肯定觉得特别神奇,哎,对了,我还可以把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都写下来,没准儿出书拍电影了呢?就叫《兄妹历险记》怎么样?”

“噗嗤。”

“阿城”忍俊不禁道:“傻不傻啊你?还《兄妹历险记》,这种名字能卖出去才奇怪。还有,就你那小学生文笔,还写小说?你就吹吧你。”

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阿凤”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

真想不到,自己也能把他逗笑。

她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伟大,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心里面骄傲极了,可这种骄傲,她只能暗搓搓地藏在心底,不能让他知道。

“我没吹,我真的挺会写的,小时候我作文还得过奖呢。”

“阿凤”一本正经地说。

“哟,我怎么不知道?”

“阿城”坏笑道:“我看你是抄的那本作文书里面的吧?”

“才没有,你以为都像你一样啊?”

“阿凤”回击道。

“我怎么了,我那是借鉴,借鉴!”

“嘁……懒得跟你说。”青云上仙

可偏偏,她又拿成家毫无办法。

她心里明白,眼下唯一的出路,就是尽量让女儿嫁得好一点,这样才能扬眉吐气。

然而,要在承北适龄男性中找一个家世人品长相都比成烈要好的男人,太难了。

先前不是没给菲琳介绍过对象,可是菲琳都不喜欢,不过女儿还算听话,就算不喜欢,也都没有一口回绝,基本上相亲过的,目前都留着当备胎。

偌大的客厅中,水晶吊灯下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好一派繁华景象。

任菲琳的母亲兀自举着高脚杯站在楼上,俯视着下面的男男女女们。

这里面,到底哪一个能成为她的乘龙快婿?

她满眼的焦灼,可是看来看去,也没一个满意的,真是让人烦躁。

而她的女儿任菲琳,正懒懒地擎着一杯红酒站在角落里。

做母亲的看自己的女儿,怎么看都是美的。

任菲琳今天穿着一条杏粉色的露肩小礼裙,白皙的肩膀上松松地搭着灰色狐毛披肩,纤细的脖颈上戴着钻石项链,长发高高盘起,小巧的耳垂上也戴着和项链同款的钻石耳环,脚上踩着最新款的银色香奈儿小羊皮高跟鞋,脸上化着恰到好处的妆容,睫毛纤长,鼻梁挺翘,嘴唇是淡淡的粉色,亮晶晶的,仿佛沾染着露水的花瓣。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任菲琳无疑都是个美人儿。

她身上有一种弱柳扶风的气质,十分容易引起男人的保护欲。

除此之外,她早就在她母亲的调教下,练就了一双勾人的媚眼。

大部分的直男,只要多看她两眼,就会觉得自己被美人青睐了,情不自禁地想要为美人效劳。

任家虽然已经式微,但任菲琳母亲的薄面大部分人还是要给的。

更何况,任菲琳确实也很美。

众所周知,任菲琳以前是成烈的女人。

成烈用过的,哪怕是二手货,在承北,照样有大批人趋之若鹜。

任菲琳已经数不清这一晚上有多少男人过来对她大献殷勤了。

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些男人,没有一个她看得上眼的。

而且,她敢肯定,他们也没有一个是真心实意地喜欢她的。

他们,甚至没有一个人是真的在意她,关心她。

想到这里,任菲琳不免再一次想起了她的烈哥哥。

她总认为,烈哥哥曾经是爱过她的。

如果不爱,他怎么可能对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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