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仙侠修真>武侠长生童>第十一章 似曾相识

早晨的太阳,如牛车的轱辘那么大,像熔化的铁水一样艳红,带着喷薄四射的光芒,坐在枫叶国的土地上。

烈阳大日,照这么下去,枫叶国的百姓估计都得晒成黑人。以于笙的目光,看到的全是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脸庞,额头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背后的衣服也被汗水浸透,粘在了背上。

有人的脸上充满了对太阳的抱怨和生活的愤恨,一路上抱怨着抱怨那。看着一旁的富家子弟千金,坐着轿子路过,眼里写满了羡慕嫉妒等情绪。

有人的脸上抱有和他人同样的表情,却没有抱怨任何对生活的不满,眼里写满了坚毅。依旧干着一复一日的工作。

在场唯一格格不入的人就是于笙,如此剧烈的太阳晒在他身上,却没有留下半点汗水,仿佛如老僧入定,心如止水。

等眼前为了生计的百姓走光后,于笙的眼里悄然划过一抹不耐烦,眉头微微一皱。

“百姓为了生计而工作,我也是,并且比谁都勤奋,坐在着三天三夜,屁股都没有挪一下,他星星的,人呢?”

“谁说努力了就能达到想要的结果?之前打lol通宵好几天,不眠不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看着电脑屏幕。猝死了都没达到结果。星星星!”

“现在算个命,摆个摊,百发百中的局,而且一卦一银子,这还是我出道几十年以来的最低价格。他星星的,我还摆了三天三夜,半根毛都没看到。”

悲愤激昂的一方话语落下,于笙额头已经布满青筋。脸色青得如青苔。眼里也布满了几根血丝。

一看就知道是个熬夜的猫娃(夜猫子娃),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但身体的生活质量有待提高啊。起码得把肚子填饱了再谈身体啊?

何况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啊!好不容易下次山,不找到那群开挂活着一般的娃娃,焉能打道回府。那我这几天不是白特么遭罪了吗?

深吸一口充满干燥的空气,缓缓将内心如猛龙过江,波涛汹涌的海浪归于平静,恢复成原本深不见底的一潭死水。

但想起刚刚自己带着希翼的眼神看着眼前街道上走过的数百人,直到人群走完了都没有一个人跑到他这里来算命。

百姓不算命,他理解。富人不算命,他就不懂是个什么意思了,难道现在的富人都不信命了?认为自己是气运之子,可以逆天吗?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若阻我,我捅破这天!若挡我,我踏碎这地!

是这样子的吗?拜托,大哥!这是武侠世界还是低武的那种,你飞都不能飞。如何弑天?曾经的于笙也曾想过,后来也觉得是痴人说梦,也就放弃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个凡人吧。

正烦躁着呢,突然一阵大风呼啸而过,于笙满头白发随风而动。

“嗯,这风来得属实没毛病。刚觉得心情烦躁呢。看来烦心事能随风而去是真的!”

大风吹散了于笙刚刚的烦躁心情。看着大风还没有停下的意思,他的老毛病又犯了!

“怎么大风越狠,我心越荡。幻如一丝尘土,随风轻飘的在飘舞。”

“吹啊吹啊,我的骄傲放纵,吹啊吹不毁我纯净花园,任风吹任它乱,毁不灭是我,尽头的展望。”

三百多年的老毛病,你见过吗喽?这么多年虽然没有完全改掉这毛病,却是吃了很多亏。比如最初的闭眼唱被马踢。

走街上闭眼唱撞了人挨了揍,睁着眼走街上唱歌又无缘无故被不会欣赏的人揍了一顿。在枫叶国的皇宫里唱歌倒是死了周围一大堆看守的侍卫。

具体是什么原因,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或许是有人想行刺他,英勇奋战保护他而死的。具体是什么原因,完全不重要!

由于吃了亏而的于笙突然眼角一抽额头青筋暴起。他看到了一根充满恶意的东西。

在刚刚唱歌最后一个字时,眼前出现了一根被大风刮来的毛发。估摸着,都得有十厘米左右长。还带着一大股汗臭味。都没有刻意的用鼻子嗅嗅,一大股汗臭夹杂的狐臭味直扑而来。

臭得人想吐是小事,主要是刚刚才说连半根毛都没看到,结果没过一会一阵大风就送来了一根。

于笙感觉自己的一张老脸火辣辣的疼,总感觉有人刻意而为,感觉这个世界对自己充满了恶意。

霎时间,眼神一俐。伸出一根手指,快如闪电般对隔着半条街的毛发一滑。

“咔!”

声音细如蚊音,手指的一滑仿佛把空气弹了出去。瞬息时间就将那根毛发隔空灭杀于无形之中!

“呼~,这波我天秀!极限反杀成精的毛发一根儿!”

轻轻呼出一口丹田劲气,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了自己前世认为最不要脸的话。随后就紧闭眼眸,都不知道这次是入定,还是真睡了。

“叮!”

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让于笙醒转过了。映入眼帘的事物,差点刺瞎了他的双眼。

一名女子一身黄色衣袍俏丽的站在他的面前,以帝王般的模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

他能看出,女子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复杂,有怜悯,有鄙夷。虽然完好的被女子隐藏,但瞒得住别人,瞒不住一个老不死。咳咳!孩童孩童!!

除开被女子隐藏在眼底的情绪。女子眼里仿佛没有丝毫情感,异常冰冷。看他如看蝼蚁一般。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他感觉这一幕仿佛似曾相识,但想了半天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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