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青春校园>萌妻逼婚:老公请接招>第57章和他撕破了脸面

蓝樱被吓了一跳,正待发作,却被旁边的辩护律师拽了拽衣袖,挤眉弄眼示意她收敛一些,蓝樱这才回道:“因为涉嫌教唆、杀人,于2016年8月16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接下来又依次询问了蓝樱一些常规问题,同样的问题又问了问其他案犯,林箫却在此时后悔起自己早上没吃早饭的问题了,现在好饿啊,才知道审讯这么麻烦的!

半响到了举证阶段,顾霄刚将他搜集的证据提交上去,便受到了对方辩护律师的犀利询问:“请问顾先生是如何获得这份视频资料的?”

顾霄从容回道:“在顾某家里具体为蓝樱小姐住的客房里。”

辩护律师笑了笑,继续道:“事先可有征得我当事人的同意?”

顾霄闻言停顿了下,摸着下巴做回忆状,半响才回道:“没有。”

话音刚落,林箫见辩护律师一回头,直接跟审判长说:“法官大人,因这所谓证据涉嫌侵犯我当事人隐私,属于法律规定非法取证的情形,因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证据。”

林箫听着皱了皱眉,她就知道他舍不得伤害他的蓝樱小姐,不过没关系,这才是一审,这次不行,她也会想办法找出证据,在二审定了那女人的罪名!至于顾霄,如果他要刻意阻拦,她也不介意就此和他撕破了脸面!

顾霄却依旧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只缓缓开口道:“审判长,陪审团诸位!顾某不是法学出身的,对法律可能认知不够完整,只是蓝樱小姐入住顾宅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如果说我侵犯了蓝樱小姐的隐私权,顾某认为也是蓝樱小姐私闯民宅在先,而且蓝樱小姐不仅私闯民宅,还私带家仆,还纵容家仆损毁我室内的衣物!顾某出于对内宅的保护,平时就设有监控,却没想过蓝樱小姐会过来入住,直到顾某想起,才去积极地摘除监控,却无意中发现这一秘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作证吗?”

审判长老头儿略一垂眸,问道:“上述蓝樱侵权一事,可有证据?”

顾霄点了点头道:“有人证可以为我作证,而且已经赶来了!”

审判长一挥手,示意让人证进来作证,很快就进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审判长好,在坐在站的各位好!我是顾霄的邻居,一直和老伴住在这小伙子隔壁,人老了,消化不太好,因此有每天有和老伴儿一起消食遛弯的习惯,一周前的一晚,我听见小伙子院子里围了好多不认识的年轻人,地上散落着不少物件,我就听见小伙子在吼,大概意思是让一个坐着轮椅穿着华贵的姑娘走,”说着还回头看了一眼,见蓝樱站在原地,眨了眨眼继续道:“哎?那天明明见这姑娘是个残疾啊!这么快就痊愈啦!恭喜你啊,小姑娘!不过以后可别总往男人家乱跑了,女孩子家还是要矜持些得好。”

说完还冲着蓝樱友好的笑了笑。周围也响起了止不住的窃笑声,直到审判长一声法槌,道:“肃静!”才安静下来。

蓝樱心里已经气炸了,只是现在身在法庭,要不她非要好好骂一骂这多管闲事的老头儿!

林箫很意外,没想到顾霄还有这招!

而唐晋也实在是个会见机行事儿的人,马上站出来说:“审判长,诸位陪审员,相信诸位都听到了,不管顾先生和蓝樱小姐当晚的事情是怎样的,有两点都是毋庸置疑的,第一,蓝樱小姐身体是健康的,我的当事人当晚没有时间去伤害蓝樱小姐;第二,我当事人的音频材料和从犯的证词都证实蓝樱小姐确实对我当事人做过不法行为。”

说到这里,唐晋顿了顿,看了一眼顾霄,对着顾霄眨了眨眼,才继续道:“至于顾先生提供的视频材料有无法律效力,是否应该被认定为不法取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为此,审判长和陪审团的诸位法官,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为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当面问顾先生几个问题!”

对方辩护律师哪能给唐晋这个机会,急忙窜出来道:“我反对!我反对!”

审判长老头儿却低头思虑了下,转头去跟陪审团简单交涉了,见对方辩护律师一直在喊,再次敲了敲法槌道:“肃静!”

片刻后,点了点头,道:“诉求合法合情,请提问!”

唐晋闻言一脸做派颇为绅士地鞠了个躬,道:“谢谢!”

转头看了林箫一眼,见林箫一脸问好,摇了摇头,才转向顾霄道:“顾先生,我问你几个问题,还请你如实回答。”

顾霄点了点头示意唐晋可以提问了,唐晋才开口道:“顾先生,请问你拿有关蓝樱小姐的监控视频,除却用作这次出庭指正,可还有其他用途?”

“没有!”

唐晋点了点头,继续提问道:“请问用作取证的视频材料可有涉及暴漏蓝小姐隐私的部分,比如身体关键部位等情形?”

“没有!”

唐晋面露微笑又继续问道:“请问顾先生,您安装监控可是在自己家中?可有在其他场合跟踪、追踪蓝樱小姐?”

“只在顾宅,未曾跟踪过。”

唐晋点了点头又继续问道:“最后一个问题,蓝樱小姐是如何顺利侵入顾先生家中的?可否征得过顾先生的首肯?”

顾霄皱了皱眉,想了想道:“入住第一晚算是经过我的首肯,我当时见蓝樱小姐一身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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