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恐怖悬疑>四海藏灵>第六章 人市鬼市

人市,也就是人间的集市。

《周易》上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民间俗称“赶集”。

古代山高路远交通不发达,信息也很闭塞。所以赶集的人有时不仅仅只是为了购买商品,还有交流信息,联络感情的目的,比如互相探问生意如何,今年地里收成怎么样,谁家的母猪下了几个仔,聊些家长里短的闲话。

这位说了,那这人间的集市可有什么故事,您别说还真有。

话说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手下有一心腹猛将,不是旁人,正是刘邦自己的同乡好友樊哙,还没起兵造反之前,刘邦本是沛县一名亭长小吏,樊哙则以屠狗卖肉为业。

现如今吃狗肉的人很少了,但在商周时期,吃狗肉只是贵族才能享有的特权,直到后来群雄并起、礼崩乐坏,到了秦汉之际,狗肉已经寻常可见。

孟子曾曰:“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可见狗肉在古代等同于鸡肉猪肉,是传统饮食中不可缺少的肉类。

樊哙常在集市摆摊卖肉,煮的狗肉那堪称一绝,肉质鲜嫩可口肥而不腻,吃完唇齿留香绕梁三日。

常在摊前支一口大锅,锅底柴火慢煨,一开锅香气四溢、十里飘香,隔老远就能闻到香味。

亭长原本就是闲差,每次狗肉刚出狗,刘邦顺着香味就找来了,来到也不客气,坐下低头就吃,好不容易煮出来的狗肉到了他嘴里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不一会儿就下了肚子。

光吃还不要紧,关键是吃完了还不给钱,说是赊账过些日子再给,可也从来没见给过一次。

樊哙碍于面子也不好意思多说,可是本来就是小本生意,根本就经不住刘邦天天这么个吃法。

这天,樊哙听说泗河对岸还有个集市,心想惹不起我躲得起,便悄悄地把狗肉摊搬到河对岸去做生意。

这天,狗肉又煮熟了,刘邦老远就闻到了香味,可是在集市上转了左三圈右三圈,怎么找也找不到樊哙的所在,他原先摆摊的地方早已经人去楼空。

一打听,才知道樊哙的狗肉摊搬到了河对岸,刘邦有心渡河,可无奈身上没带着钱,渡口的船夫说什么也不让刘邦上船。旅法师流浪记

据摩纳诘典籍记载,鬼市往往发生在乱葬岗、坟场或者远离人群这些地方上,卖的东西也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多是一些人间没有或者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踪迹难寻的奇物。

因此,鬼市不光吸引方圆百里的孤魂野鬼聚集于此,此外还有山精妖怪、和尚老道、阴间鬼差等等等等,更有胆大的凡人捂住口鼻掩盖住生气,妄想淘换出一件好东西撞个大运,从此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正因此发迹的终归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都白白送了性命。

要说这鬼市上到底究竟都卖些什么呢?

那可多了去了,大到开天辟地,小到鸡毛蒜皮,只有您想不到,没有它不卖的。

譬如不知道什么年代的金石玉器,早已失传多年的经书典籍,针石草药,沉船宝藏,沧海明珠,香烛纸马等等等等万象皆包。

但是要说其中最最抢手的东西,那便是刚死之物的遗蜕。

这是为何?

因为鬼怪除非有些道行的,绝大多都有形无质,其性极阴,但人间乃阳世。所以要想重回人世间,正大光明地在阳光下行走,必须附在刚死不久的尸体上,方能借尸还魂。

虽说是人死如灯灭,人世间的恩恩怨怨理应一笔勾销,但也有舍不得死或者心里有事儿实在放不下的主儿,便拿着家里烧的纸钱来在鬼市,企图撞撞运气寻一副遗蜕重回人间。

那活人到鬼市为什么要用衣服掩住口鼻藏匿生气呢。

书中代言,鬼市虽然新奇,但是绝对是个凶险的所在,不是普通人应该去的地方,如果活人出现在那种地方,就相当于就是一个行走的商品,身上揣满阳寿不说,还自带替死肉身,三魂七魄也能够用来修炼,如同万贯家财扔在了大马路上,自然是千人抢万人夺,哪里还有命在。

所以说,如果说活人来到鬼市千万不可泄露半点生气,否则必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大罗金仙也难以施救。

那么说张瀛山夜探鸡鸣岛鬼市,将淫达子变作的山羊卖出去了吗?

又是否寻得龙须草救回母亲?他又在鬼市中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历经九死一生最后能否从鸡鸣岛鬼市中逃脱生天,咱们下回分解。


状态提示:第六章 人市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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