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来,顾南乔是被墨玉珩喊醒的。
昨晚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总之醒来时,她躺在大石头上,身上盖着墨玉珩的外衣,天边泛着鱼肚白,她把墨玉珩的衣裳还给了他,自己则是跑去河边,对着河面,打理起了三千青丝。
墨玉珩第一次知道那双纤细的小手不仅能下厨、采药、做衣裳,现在还能当梳子使。
顾南乔的头发乱蓬蓬的,在她用手指的打理下,很快又变成了两条麻花辫。
虽然没有梳子梳的那么规整,一丝不苟,但是这样的顾南乔,更是多了几分凌乱的美感。
不知墨玉珩从哪里租来了一辆驴车,把黑熊和背篓放在车上后,来不及吃早饭,直奔县城而去。
到了城门口,在排队检查时,顾南乔一抬头就看到了城墙上邻水县三个大字。
两人进城时,太阳已经从东边露出了半个圆脸,一进城,墨玉珩便带着顾南乔直奔县城最大的酒楼而去。
墨玉珩对县城很熟悉,专门挑着偏僻的巷子走,这样能节省时间,见顾南乔眼睛一直往热闹的集市瞄,墨玉珩好笑道:“等会儿就带你去逛街,现在咱们还是先把黑熊卖了。”
他们一行人带着黑熊和硕大的灵芝,很容易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
顾南乔点着头,闻到了街上飘过来的食物香味,馋的她直咽口水。
县城最大的酒楼名为广聚轩,墨玉珩熟门熟路的带着顾南乔到了广聚轩的后门。
那里停着许多辆驴车,几个小二跑来跑去的忙活着,见到墨玉珩驾着驴车出现,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迎了上来。
“墨公子,您这是又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墨玉珩:“没什么,就是一头黑熊。”
“黑熊?”管事惊讶的道:“墨公子运气还真好。”
满脸羡慕的看着墨玉珩。
能不羡慕吗?
黑熊可不是山鸡野猪这些小猎物,在山里走一遭就能猎到不少。
猎黑熊,不仅需要技巧,更需要的还是运气。
运气不好,遇到黑熊那也是上门送死。
运气好,也不一定进山就能遇到。
像墨玉珩不仅猎到了黑熊,自己还毫发无损的人,更是极少。
大多数时候,就是几个人合伙去狩猎,也有可能全部交代在大山里。
别说猎物了,连自己的小命也给狩没了。
请墨玉珩和顾南乔去雅间里歇息,管事则去请了掌柜的过来,趁着空档,墨玉珩点了几样广聚轩的招牌早点,让顾南乔尝尝鲜。
顾南乔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地方,东看看西瞅瞅,俨然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
县城就是县城,街道宽,路面也整洁,就连街上行走的人衣着也都很是干净整齐。
顾南乔趴在窗户上,看着街道上来往的人儿,默默出神。
雅间的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端着托盘的小二,托盘里放着的就是墨玉珩刚刚点的几样早点。
鱼片粥、麻团、蟹肉包子、枣糕、鸡丝面,种类不多,但却让顾南乔口水直流。
她一直都以为古代的早点,不是包子馒头就是咸菜配稀饭。
现在才明白,古代的早点不比现代花样少。
闻着香味,顾南乔就知道这些早点的味道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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