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这是告诉他,这颗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样,你握在手里,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愿意,朕随时欢迎你来。
这句话虽然没有直接许诺,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贵为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说明他心中还是有‘王小姐’的,须知,他是帝王,而王鸥此时已是寡妇,一个帝王向一个寡妇许诺,没有勇气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有一些事情却没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没有说给王鸥一个什么身份。是妃子?还是女官?他并没有说。
李世民是这样想的,王鸥求这诰命的身份,无非也是想要得到庇护,而这普天之下,还有比得到皇帝庇护更为稳妥的么?
而且此时的情况,也与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只是唐国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这天下的帝王。当年他高攀不上的门庭,此时已经被他踩在脚下。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长孙皇后。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感情,是青梅竹马,磕磕绊绊,起起伏伏一路并肩走过来的。他虽曾倾心于王小姐,但彼此之间并没有过交往,反而是长孙皇后,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后嫁给了他,与他经历了这诸多的风风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长孙皇后的地位无可替代。
长孙皇后并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个侧妃,上百秀女,都是长孙皇后出面为之择选。但要知道,这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身份,可都不是寡妇啊。李世民的后宫之中,虽然有寡妇,但那些个寡妇的性质不同,李世民诛杀了他的弟弟李云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后宫,此乃彰显征服之举,虽不合乎礼,却无人敢说,因为触动逆鳞。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个民间的寡妇,而且此人横跨王、崔两个门阀,且不说荒唐与否,就是这两大门阀也会抵死不从。若他们从了,便要死在天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为昏君,依长孙皇后的脾气,她绝对不会同意。
但若只是庇护,在长安城中置一个宅子,不大张旗鼓。这便无所谓了,长孙皇后不会管,满朝文武不会自找没趣,门阀世家也不丢脸,反而会觉得有了王鸥这个纽带,能拉近与天子之间的关系。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双雕。
帝王,看重的永远不是儿女情长。
李世民没有把话说透,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说,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帮助,来日朕也会帮助她,虽说牵强,但也可糊弄过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鸥的聪慧,必然能够看懂。
信与夜明珠到了王鸥的手上,三日未见动静。三日之后,王鸥离开长安去了洛阳,此后便再也没在长安露过面。而信和夜明珠也没了下文,只是王鸥在走的时候,又留下了十万贯在程咬金那里,言明若是赈灾不够时,可借给朝廷,但是这十万贯,可是要还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则怒矣,又有什么理由去问责呢?头一个十万贯,人家是买诰命用的,第二个十万贯,人家又借你度过危难。难道就因为人家不愿意委身于你,便要恼羞成怒……这个名声若是传出去,还做个狗屁的明君!金闪闪的奶爸
李牧心里暗道,你当我乐意给你啊,要不是因为你是皇帝,是我的老板,我会给你吗?
但这话又不能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低下头不做声了。
李世民余怒未消,又问道:“你刚才说送你这贺礼之人是谁?鸥姐姐?此人可是程爱卿的弟妹?你叫他鸥姐姐?”
听到这句话,李牧察觉出不对劲来了,怎么好像是兴师问罪一样,难道陛下和鸥姐姐之间……李牧赶紧打起精神,小心回答道:“陛下,这个称呼,有、有什么不妥吗?”
“你怎么可以叫她姐姐?她是程爱卿的弟妹,与朕同龄,你叫她姐姐,岂不是乱了辈分么?”
“啊,这……”李牧还真无话可说,按照辈分,叫姐姐实在是不对。见李世民这么生气,李牧只好打个哈哈,道:“臣知错了。”
李世民冷哼一声,道:“你要尊重她,要叫她姑姑,记住了没有?”
姑姑?李牧下意识想到了杨过和小龙女,陛下,我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您不能这样把我带入歧途啊!
李牧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乖乖地点头,道:“臣知道了,再见面时,定称呼为鸥姑姑。”
“这还差不多。”李世民又看了夜明珠一眼,忍不住问道:“她是几时来的长安,你与她……又是怎么认识的?”
李牧一直偷瞄着李世民的反应,他跟李世民认识也不算短了,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扭捏的一面,心中更加确定俩人之间肯定有猫腻,但却也不敢问,只好把他和王鸥如何相识的事情说了。李世民听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李牧却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惭愧的感觉。
身为帝王竟然还会惭愧?
李牧不由十分好奇,难道这俩人年轻的时候……有过什么吗?
这么狗血吗?
好半天,李世民才道:“这位王小姐,与朕是旧相识。朕刚登基的时候,黄河水患,国库空虚,无钱赈灾。她捐出十万贯,又借了朕十万贯,才度过难关。朕感念她的义举,敕封她为一品牡丹夫人。但心中却仍有愧疚,她给与朕的帮助是实实在在的,而朕给与她的,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