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春艳在撕破脸皮以后,终于是露出了真面目,她凶神恶煞地说道:“叶杨远,今天是最后期限,要是我小儿子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老娘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叶杨远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心里即便知道是非对错,也无法准确地表达出来,只是气得浑身发抖。
这时,叶瑶红着眼说道:“阿姨,四弟是你的儿子,是你的骨肉,我就不是了吗?为什么同样是一个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只是因为我是女儿,就该被卖出去,就该为弟弟奉献一切?”
叶杨远听得心痛,只能抱紧叶瑶。
而余春艳却没有半点感情,她冷冰冰地说道:“他是你弟弟,你不能见死不救。”
“那如果得白血病的人是我呢?”叶瑶问道,“你会带着弟弟过来救我吗?”
余春艳沉默了几秒钟,直接拒绝回答了这个问题。
“今天你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必须马上动手术,你跟我走吧,不要让大家难堪,事成之后,钱不是问题,你也不想看到你爸天天在工地上干活,指不定哪天就出什么‘意外’吧?”
余春艳将“意外”二字咬得特别重,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叶瑶虽然生气,却拿不出半点办法来,她咬了咬牙,松开父亲的手,走向余春艳。
余春艳脸上露出了恐怖的笑容,张开怀抱的模样,像是一只饥渴了百年的吸血鬼。
“别去。”
一只大手抓住了叶瑶。
叶瑶回头看去,只见阎羽脸色阴沉地站在她身后。
“阎羽,这事情……”
“这事情,我管定了。”
余春艳面色一变:“小赤佬,听口音你是外地人,我劝你别做傻事!”
“外地人好欺负对吗?”
阎羽淡淡一笑,把叶瑶拉了回去,送到杨雪妃的身边,淡淡地说道:“今天我在这里,就看看谁敢把叶瑶给带走!”
“好大的口气!”
余春艳气得脸都青了,自打她家拆迁以来,整个黄莆大学城就没有她撬不动的关系。
在她的地盘上,怎么容得一个外地小赤佬放肆?
……
海鲜楼,阎羽隔壁的包间里,一帮西装革履的男子们正在喝酒吃饭。
其中一名气势非凡的男子、身穿花衬衫,脖子上戴着金项链,手中还夹着一根雪茄,此人正是榕城的老大孟国会。
孟国会举着酒杯说道:“徐总,这次路过贵宝地,还让徐总破费请客吃饭,我们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啊!”
“诶,老孟,你这话说的就没意思了,想当年咱们可是战友,虽然不是一个班的,但也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一顿饭罢了,你真是言重了!还有,别喊我徐总,还是像以前一样,喊我老徐就好了!”
孟国会对面,坐着的是一名看起来不过三十几岁的男子,他的架势要比孟国会放松许多,甚至左右手还各自搂着一位美女,偶尔才腾出手喝杯酒,吃菜什么的,都是由美女夹到嘴里。
此人名叫徐向辉,申城黄莆区的地头蛇,跟着申城最有名的码头商人项天豪混的,全国上下的社团老大,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这次孟国会偶然间路过申城,便和这徐向辉约了饭。
觥筹交错的时候,几人忽然听到隔壁传来吵杂声,一开始大家都不在意,但足足闹了半个小时以后,徐向辉终于忍不住了,派出了自己的一名小弟前去查看情况。
这名小弟是徐向辉的堂弟,外号黑猪,听外号也大概能想象到此人的形象了。
黑猪停着那能塞下几个西瓜的大肚皮,光着膀子就闯进了阎羽他们的包间,手里拿着酒瓶子怒道:“你们还吵个没完了,知不知道隔壁谁在吃饭?!”
余春艳正要派手下对阎羽出手,这黑猪突然闯了进来,短暂的愣神以后,余春艳笑得更开心了:“原来是黑猪哥,我是余春艳啊!”
在黄莆区混的,余春艳自然对这里的势力十分了解,她甚至与徐向辉都吃过几次饭。
黑猪认出了余春艳,气势也就没那么暴躁了,他淡淡地说道:“徐老大在隔壁吃饭,你们要继续吵闹下去的话,别怪我们翻脸不认人。”
余春艳连忙赔笑:“这不是我要闹啊,是这小子……一个外地小赤佬,居然在咱黄莆区逞威风,这咱能忍吗?”
黑猪瞟了阎羽一眼,见只是一名普通大学生,直接没了兴趣:“该怎么样怎么样,别打扰我们吃饭就行。”
“有黑猪哥看着,这事儿我立马给办!”
余春艳高兴坏了,只要黑猪一句话,就算他们今天把阎羽的腿给打断了,也不会有警察来的。
“你们几个,立刻给我上,好好教训教训这小子!”
几个大汉已经跃跃欲试,各自抄起家伙,冲向阎羽!
“你们后退一点,”阎羽还不忘提醒杨雪妃她们,“免得被溅一脸血。”
话音才落,几个大汉已经冲到阎羽的面前,阎羽不慌不忙,一把抓住其中一名大汉的手,强行拉到桌边,然后拿起了自己的筷子,当场把大汉的手刺穿,钉在了桌子上!
“啊!!!!”
大汉哪里想到阎羽出手如此狠辣,当场忍不住惨叫起来。
其他的大汉见状,心里都生出了几分惧意,但既然他们已经出手了,阎羽又怎么会放过他们?
只见阎羽抓起盘子里的澳洲龙虾,一手拿着一个虾钳,冲向两名大汉,包间狭窄,大汉根本无处可逃,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