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得,就必然有所失。
如果是单纯以营利为目地,那么这个方案谭振华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但是他建立这个联盟,又绝不仅仅是为了挣钱。
单纯为了挣钱的话,在这个时间点,他不如去市场上收购那些将来会一飞冲天的公司的流通股票好了,比如苹果,比如微软,随便买买等上几年都有几十上百倍的预期利润,他又何必这么折腾?
但他又知道,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不能快速成长起来的企业,再牛逼的概念最后也只能落到消亡的结局,比如他前世的公司、比如曾经风光无两的,最多只能算一颗曾经划过夜空的流星,其崛起的速度和坠亡的速度同样让人感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直教人扼腕叹息。
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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