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友
“埃里克先生,请允许我荣幸地向你介绍我最亲密的伙伴——黑色闪电,来,黑色闪电,和我们的新朋友打个招呼。”
马厩里,一匹浑身皮毛犹如黑色绸缎般油亮光滑的高头大马神态倨傲地高高扬起了硕大的头颅,斜着眼睛瞟了谭振华一眼,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响鼻,在喷了谭振华一脸的口水后,不屑地转过脸去。
乔治·赫伯特尴尬地耸了耸肩道:“看来,它不太喜欢你。”
谭振华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把,擦干了黑色闪电喷在他脸上的唾沫星子,无奈地两手一摊道:“好吧,我得承认,我也有同感。”
乔治哈哈大笑道:“埃里克先生,我也得承认,看到你们两个都不太喜欢对方,我也就放心了,我还真担心它移情别恋呢!”
谭振华冲着乔治挤挤眼道:“不不不,乔治,对于骑乘,我有别的爱好,你懂的,对吗?”
第七代卡纳文伯爵家的长子,乔治·赫伯特先生今年19岁,刚刚从著名的不列颠贵族学校伊顿公学毕业,并考入了牛津大学法律系,算起来还是余鹏夏大律师的校友学弟。
不过,从他瞬间就理解了谭振华意思的表现来看,学业优良、举止文雅的他,在彬彬有礼的外表下,可也隐藏着一颗狂野的心呢。
乔治·赫伯特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色,那是一副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表情,嘴里却
说道:“哦,埃里克,你这话可不是一名绅士应该挂在嘴边的。”
谭振华却一本正经地说道:“乔治先生,你是未来的卡纳文伯爵,海克利尔庄园的继承者,所以,你是一名真正的绅士。”
然后他一指自己道:“你看,我只是一名追逐利益的商人,所以,我不是绅士,而且永远也不会是。”
乔治·赫伯特摇摇头道:“不,埃里克,我能上牛津是因为我的家世身份,而你能上斯坦福却是你自己的本事,你可别告诉我一个考上了斯坦福的家伙居然还不是绅士,我可不信。”
谭振华撇撇嘴道:“斯坦福啊,那所学校里能培养出偏执的技术狂、疯狂的ceo或者贪婪的投资客,但就是培养不出一名合格的绅士,嗯,虽然我在那所学校还没待上几天,可我真没见到过任何一个有资格被称之为绅士的家伙。”
乔治·赫伯特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是的,你的观点和我们学校里所有人的观点一模一样,哦对了,他们可不仅仅说的是斯坦福,他们说的是全米国所有的大学。”
“对,当年我在牛津读书的时候,同学们也都这样说,他们从骨子里看不起那些粗鄙的牛仔或者胡子拉碴的流浪汉们。”当了半天小透明的余鹏夏终于找到了表现自己存在的机会。
谭振华耸肩答道:“不过,也许社会的进步需要的也不仅仅是绅士,所以,谁知道呢?”
乔治·赫伯特笑道:“埃里克,你说的也许对,不过,这好像不是我们这个年纪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今天可是来骑马的,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吗?”
谭振华只好悻悻答道:“我可从来没骑过。”然后他转脸问余鹏夏道:“鹏夏,你骑过么?”
余鹏夏也摇头道:“我当年在不列颠求学的时候,那是一分钱要掰成八瓣花的,哪里有闲钱玩这个?”
乔治一边挠头一边说道:“这样啊,那好吧,好在我们家的马厩里还有几匹比较温顺的母马,你们可以试着骑骑看,至于我,嗯,我当然还是要和我心爱的黑色闪电在一起,你们要知道,它可是一匹纯血马,根据《总登记簿》的血统谱系记载,它可是三匹祖公马之一“哥德尔芬巴布”的直系后代,而且血统非常的纯正。”
好吧,乔治的的这个逼终究还是没装起来,什么祖公马,什么《总登记簿》,什么“哥德尔芬巴布”,对面的这两位显然一无所知,这让他顿生知音难求、对牛弹琴之感。
说话之间,骑师已经帮谭振华和余鹏夏挑选了两批温顺的母马并扶着他们上了坐骑,而乔治·赫伯特则自己动手牵出了“黑色闪电”,并给它上了骑具。
“黑色闪电”显然非常明白主人今天来的目的,它显得非常的兴奋,待乔治翻身上了马鞍之后,一声长嘶,随即便开始了小跑,而当乔治将身体伏低,整个身体都趴在它背上的时候,它的步伐明显加快起来,片刻之后就开始了疾驰,那身形,当真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了马场的草原。
谭振华和余鹏夏都是初次上马,哪里敢做什么大动作,两人都是小心翼翼地攥紧了缰绳,生怕马儿会错了意,带着他两只菜鸟跑起来,那要是有个好歹,怕不是会摔断了脖子…
乔治·赫伯特绕着马场里的赛道跑了几圈,过了过瘾,见自己的两位客人那副胆战心惊的样子也不
由得心中好笑,不过,今天他来,也不光是为了看看他心爱的宝贝“黑色闪电”,他还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所以,在过完了瘾之后,他减慢了马速,来到了谭振华和余鹏夏身边。
谭振华赞道:“乔治,你的骑术真不错,将来有时间,我可得向你好好学学。”
乔治·赫伯特颇为自负地答道:“是啊,我从小就热爱马术,小的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师,在赛马场上与人一决雌雄,想想那就是一件令人热血沸腾的事情,可惜,我的身份注定了我实现不了这个理想,实在是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