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背光的关系,格里菲斯一时间没看清站在眼前的几个人是谁,直到四人进来,他才知道大事不好。
“你,你们是!!”格里菲斯瞳孔收缩,几乎是蹦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那里垫着几根当作床的稻草。
四人围了上来,埃里克知道他跑不了了,像看猴子一样地看着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格里菲斯。
整个凹陷的眼眶,瘦的和哥布林一样的手臂,因为营养不良而灰白的皮肤,头上耷拉着几根稀松的头发,就连右边精灵的尖耳朵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讨债人所逼,割掉了一半。
埃里克甚至开始有些可怜这位小偷了。
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埃里克现在要取回属于自己的钱袋。
“我的钱袋呢?”埃里克冷冷地说道。
“我,我拿去用来还钱了。”格里菲斯的声音颤抖不已。
“你这个天杀的!”一旁的格雷咆哮,“混蛋东西,这是你的钱吗,你居然拿这些不属于你的钱还你那混账高利贷?说,还给谁了!”
声音震耳欲聋,格里菲斯吓得在墙角蜷缩地更紧了。
“雷蒙德·克里斯蒂。”格里菲斯低声道。
“谁?”埃里克没有听清楚,想让格里菲斯再说一遍。
可是,格里菲斯却抓住了这个机会,像蜥蜴一般,爬上了屋子的墙壁,迅速的从塌掉的屋顶处逃走了。
“该死!”一边的格雷咒骂道。
可是,一边的凯瑟琳和缇娜却十分淡定,看到不解的格雷,凯瑟琳指了指附近的地上。
那是一双草鞋,在格里菲斯爬出去的时候掉了下来。
“如果他能在光脚的情况在这沙漠里跑掉,那我就算他是个真正的勇士。”缇娜戏谑地说道。
白天的沙漠,沙子在烈阳的炙烤下,温度已经达到了可以烤熟鸡蛋的程度,人如果光脚在路上跑,根本跑不出一克罗米的距离。
走出屋子,埃里克顺着一路的脚印,踏上了他“捕捉猎物”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