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被数十家唱片公司拒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谈判的机会,还是“走后门”得来的。
这样的境遇,也让经纪人不得不怀疑,签下雷蒙娜-拉维尼的经纪合约是否有欠考虑。
正要提出新的条件,雷蒙娜-拉维尼突然开口道:“我去一下洗手间,你们先谈。”
安东尼和经纪人之间针锋相对的苗头已经开始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回避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万一谈崩了,雷蒙娜-拉维尼自己不在场,还有挽回的余地。
无论是已经进入,还是想要进入这个名利场的人,几乎不存在没脑子的家伙。
即使自己不怎么聪明,身边也不会缺乏能够及时提醒的角色。
懂得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事,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初次见面并没有立刻达成协议,不过谈判的进展很快。
正如安东尼所说,雷蒙娜-拉维尼没有任何提价的资本,愿意和雷蒙娜-拉维尼谈判的只有阳光海岸,想要拿到唱片合约,做出大幅度的让步是必然的事情。
几天之后,雷蒙娜-拉维尼在一份为期九年的唱片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根据这份唱片合约,雷蒙娜-拉维尼必须保证每年最少出一张完整的专辑,具体的定义是歌曲数量十首以上,或者时长三十分钟以上。
至于签约金,则是九十万美元,每年支付十万美元。
同时,根据补充协议规定,在前三年内,阳光海岸有权无条件解除合约,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解约条款,如果雷蒙娜-拉维尼想要提前解约,就必须要额外掏出一笔巨额的违约金。
除此之外,在其它条款上,也堪称苛刻。
例如版权公司百分之九十,歌手百分之十。
唱片销售分成公司百分之七十,歌手百分之三十,演出收入分成公司百分之六十五,歌手百分之三十五……
而在负担的成本方面,歌手自身负担伴奏乐手、词、曲等方面的费用,第一年由阳光海岸先行垫付,在分成中扣除。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限制性的条款,如果全部激活,可以说雷蒙娜-拉维尼就是阳光海岸的提线木偶。
不过这些条款大多只是以防万一,实际操作中只会激活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唱片合约都是这么签的。
这只是业内的惯例,除非是有了一定地位的明星,才会在这方面拿到主导权。
例如,如果罗杰没有选择自己干,而是在合约到期之后续约,或者跳槽去其它唱片公司,合约中就不会出现太多的限制性条款。
另一边,加拿大的ac-130乐队,也签下了一份大致类似的合约,除了年限缩短至八年之外,其它条款大体雷同,分成比例也只有很小的浮动。
签下雷蒙娜-拉维尼和ac-130乐队,也代表着阳光海岸娱乐从一家纯粹的发行公司,开始朝着主流唱片公司转型。...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