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下的雪停了,太阳出来了。温度虽然依旧很低,地板上也湿哒哒的,但也丝毫不能减少花市上人们喜庆的气氛。
小六的爸爸告诉她,早晨下的不是真正的雪,是受到霜殇能力影响的雪舞。
昨晚霜殇屁股上的毛被炎雀叮秃了,后半夜情绪波动了一下,呜呜咽咽地闹腾了很久才安静下来。
小六看着身旁跟小贩砍价砍得热火朝天的妈妈,替霜殇感到很不满。
妈妈不但自己脾气大,她的炎雀脾气也不小,文质彬彬的爸爸和憨厚的霜殇一直被她们欺负。
在小六还不知道猎魔师之事时,霜殇在家里是一只白色的猫咪,炎雀是一只金刚鹦鹉。它们从小六记事起就天天打架,一天都不得消停。
虽然昨晚的事让她提升了一些对妈妈和炎雀的好感度,早上看到白猫的秃屁股还是让她觉得很生气。
不擅长表达情绪的人并不代表没有感觉,不开口不代表不生气,软柿子也不喜欢被人随意地拿捏。
霜殇的遭遇让她想到了同样软弱的自己,再想想早上妈妈拿“上门女婿”来调侃爸爸,就觉得更气愤了。
她真不知道爸爸看上妈妈什么了,也不想想自己多大了,还这么娇气,再发展几年就可以当泼妇了。
情人眼里糊眼屎!
陆明看懂了女儿愤愤不平的眼神,好笑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叶语晏心满意足地付了钱,把一大把香水百合塞到陆明手里。转头看到很远处的,丢下两人就跑走了。
小六看着全身都是东西的爸爸,伸出小手帮他分担了一些。
陆明感觉很开心,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真是说对了,多贴心的小棉袄呀。
“爸爸,你是因为妈妈的血统才娶她的吗?”
“当然不是。”陆明温柔地回答道。
“我们的血统和能力都是极度相斥的,我们本不适合在一起。”
“那是一种由身体本能产生的相互厌恶感。就连我们的魔,也受不了这种厌恶感而天天打架。”
小六不解道:“那你们为什么要在一起呢?”
陆明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幸福的笑。
“因为我们对彼此的爱,战胜了一切。”
“当你对一个人的爱意,强大到能让你对你的本能和本性说不的时候,你们才真正适合在一起。”
小六嘟着嘴抱怨道:“妈妈脾气不好,又自私,只顾着她自己。”
陆明摇摇头,看着远方的叶语晏,幸福地说道。
“你只是没有看到她的好。”
“她把你当手推车用!”小六不开心。
“你妈妈并不喜欢花,她只喜欢小仙人掌球。”陆明享受地闭着眼深吸了一口香水百合的香味,“喜欢花的是爸爸。这些花,都是爸爸最喜欢的。”
“她是叶家的千金,却为了能给家里省点钱,愿意这样失仪态的砍价,虽然我们家并不缺钱。”
小六看着远方的妈妈,嘟着嘴:“小白白的屁股被大嘴巴叮秃了。”
陆明解释道:“霜殇的后背被夕毒化了,祂又不肯破相,就那么烂在那里。”
“你可能没有注意到,为了替霜殇拔除污坏的部分,炎雀的嘴也被毒化了,什么东西也吃不进去。”
真相大白,想不到事实竟然是这样,小六为误会妈妈和炎雀的事情感到很愧疚。
“对不起。”她低着头向爸爸道歉。
陆明来不及跟女儿解释更多,叶语晏已经买完了,兴冲冲地跑回来,把一个大塞在小六的手里。
“居然要十块!十块!”叶语晏痛心疾首地跟陆明抱怨道,“我说了半天才给我便宜了两块。”
她喋喋不休地抱怨了一路花市有多黑,小贩有多坑,小六却不觉得烦躁了。
小六一边咬着甜甜的一边吃着爸妈的酸狗粮,心里百味陈杂。
她突然有点理解海哥哥为什么要跟她解除同生誓约了。她甚至很期待,生命中有那么一天,她能战胜自己的本能,生产自己的狗粮。
阳光照在甜蜜的一家三口身上,岁月静好。
猎魔师完美地融入在普通人的生活中,腥风血雨的生活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日常。那位在夜风中浴火前行的叶家公主,和这个使出浑身解数讲价的居家人妻,是同一个人。
人海中,小六竟然看到了舅公叶礼,本想上去打声招呼,却被妈妈拉住了,他们掉头就走。
小六一脸怨怼,她不明白为什么妈妈那么讨厌舅公。
陆明低声解释道:“你舅公不开心,让他一个人安静安静。每个人都有不想被他人打扰的时候。”
小六还是不明白,但她还是听话地快步跟上爸妈。
她边走边回头偷看,舅公的表情确实很痛苦。他站在一棵红梅前露出悲哀的笑容,仿佛陷入到了回忆中。
小六不知道的是,叶礼最爱的人喜欢梅花,可是他现在连给她都没有了。他孤独一生,等着一个不会回头的人。
他看着那棵长得很好的梅树,想着那个男人应该会给她买吧,一定比这棵更好。毕竟,那是陆家啊。
他自嘲地笑笑,低着头沮丧地离开了。
直到他走远了,他怀里的大脑袋小猴子才悄悄地伸出一直藏在背后的手,手里是一朵小小的红梅。
他愣在人海里,不年轻了的脸上泪如雨下。
他颤抖地抚摸着小猴子的大脑袋,把祂紧紧地搂在怀里,快步淹没在人群中。
这就是猎魔师和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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