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重生之殿堂乐队>第一百一十八章 简直就是享受

巴图他们的歌,曹吾并没有过多的帮忙,只是在风格灌输上花了不少心思。

这三首歌的风格已经不仅仅是独特,而是有些超前了。

他们三个人中,就连最有悟性的青松,都改了二十多遍,才逐渐找到了点感觉。

这个过程固然艰难了点,但最终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

这近半年以来,在曹吾有意无意的影响和引导下,巴图三人对音乐的理解已经开始逐渐超越这个时代了。

乐乐的天赋非常好,对音乐也有悟性,在刚刚加入乐队排练不久,曹吾就发现,已经开始偏向流行朋克了。

在曹吾给她讲了朋克三和弦理论后,乐乐已经写出好几首很不错的朋克歌曲了。

朋克是一种很简单随性,大众化的音乐形式,歌曲一般只使用最基本的三个音构成的和弦,甚至可以说是摇滚乐的简化版。

很多刚入门的乐队都喜欢说自己是朋克乐队,三四个人,会几个和弦就能玩,门槛很低。

但是,如果因此而小看朋克就大错特错了。

朋克更多意义上是一种态度,它继承了早期摇滚乐反叛的精神,而且发展得更加极端。

朋克代表着藐视一切权威,反主流和思想解放,甚至逐渐演变成了行为艺术。

这种“革命”的精神十分契合年轻人的心理,是最容易引起没有话语权的年轻人的共鸣,但并不是非常适合国内环境。

而且乐乐在歌词方面,受阅历和思想深度的束缚,暂时还有欠缺,放到专辑中很容易被别来纠缠我盖过去。

因此,不如另辟蹊径,走业牡缆罚或许会让人眼前一亮。

乐乐这首歌的编曲曹吾帮了些忙,但整体骨架都是乐乐自己搭建的,歌词也是出自她之手,本质上还是她的原创曲目。

的小众音乐或许不太容易很快被大众接受,但会更容易吸引一些小众乐迷,而这类乐迷比一般乐迷黏性会高得多。

青松的乐理知识是最扎实的,对新鲜事物的接收速度也是最快的。

他的这首歌都没让曹吾帮什么忙,所有的乐器都用合成器模拟。

这种全新的编曲模式仿佛与他契合度很高,虽然整首歌风格偏抑郁,但他却做得很充实,很开心。

巴图小的时候被他爸爸逼着练过一段时间马头琴,但他对那哑哑的嘶鸣声不感冒,便改玩儿了架子鼓。

然而,就在上个月,他却重新捡起了马头琴,在家里练的时候还被老爸骂了一顿,因为他的手法基本上都忘完了,拉出来的声音比杀鸡好听不到哪儿去。

他之所以重新捡起马头琴,是因为曹吾让他尝试自己写歌的时候,用合成器模拟了一段马头琴,唱了一段什么从南到北的民谣,瞬间刷新了他的认知。

在他的记忆中,马头琴往往和蒙语唱出的骏马,羊群,成吉思汗分不开,显得没有那么与时俱进。

家里每次吃饭喝酒老爸就要来一段,久而久之,他甚至觉得有些土,让他感到厌烦。

但曹吾演示的这段民谣中,那段如同神来之笔的马头琴却一下让他领略到了马头琴的魅力。

这种固有认知被击碎的震撼是十分巨大的,带来的后果就是巴图疯狂的迷恋上了自己民族的音乐,让他爹十分惊讶,想不明白为什么小时候怎么威逼利诱,打都打不过来的儿子怎么突然转了性。

巴图找了个老式随身听,带着许多老爸放在家里的老磁带,带在身上,没事儿就拿出来听。

那都是些蒙古族传统的音乐,里面的呼麦,长调,胡笳,马头琴,口簧,等等乐器都让他认识到,自己究竟错过了怎样的一个世界。

那些都是烙印在他灵魂最深处的记忆,永远无法抹去。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少数民族都那么能歌善舞,仿佛天生就带有音乐细胞。

那是因为本民族的音乐会让人更有归属感,就像乡音一样,很多人在外地碰到老乡都会感到亲切,就是因为这种归属感。

他们的三首歌和曹吾加的新歌都放到了最后录制,岳千帆建议先把熟悉的老歌录出来。

让岳千帆意外的是,除了前两天乐乐没找到感觉,耽误了些时间以外,前六首歌的伴奏几乎以一天一首的速度录了出来。

更让他惊讶的是曹吾的专业性,即便他对此已经做了足够的预期。

那家伙简直就是个专业的录音师,很多时候,他甚至不用说话,曹吾就能领会他的意思,然后进行适当的调整。

而且,他的吉他也像是玩了几十年的老炮儿一般,稳极了稳极了,几乎不超过五遍就能出棚,这让岳千帆每次都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这可太罕见了。

在录52赫兹录到一半的时候,前六首歌的伴奏就都做出来了。

有了伴奏,进度就大大加快了。

曹吾单独进一个棚录唱,乐乐他们则在另一个棚录其他歌的器乐伴奏。

反正曹吾录得快,给他留两轨,到时候把吉他加进来就行了。

然而,等到曹吾进棚之后,岳千帆才发现自己惊讶早了,曹吾的唱功丝毫不亚于他的器乐水平,甚至还有些许超过。

唱功这东西不是谁嗓门高谁就厉害,唱功最基本的一点就是音准。

甭管什么歌,作为一个专业歌手,至少不能唱跑调吧?

曹吾进棚三天,破音倒是破了几次,但音准却从来没错过一次,这种功力,即便是很多资深的老歌手都很难达到。

而且,音准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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