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滚了两圈,原来是一只狼,皮毛鲜红,像火焰一样。

“一只巨大的深血狼。”

韩芳看到这样的情形,认出了什么是凶猛的妖怪。

这只深血狼非常强壮,可以用牙齿咬碎花岗岩。它把人的骨头咬成粉末,然后吃掉。和闪电一样快,极其狡猾,善于隐藏偷袭,如果到达地面,可以咬一个村庄的人。如果没有准备,神圣力量领域的主人将被咬死。

往往有朝代,一个村子里的人被一只嗜血的狼消灭了。

它们在地下的数量如此之多,就连魔鬼也不敢把它们吃掉。

然而,血狼的毛皮,在外面价值千金,许多达官贵人,都是为了荣耀而穿血狼毛皮的外衣。和血狼的头顶,有一个大型顶骨,叫做血水晶,颜色明亮,包含极其有力的精华,普通人穿,可以治疗这种疾病的虚弱的身体,弥补缺乏气和血,,是最好的材料炼制许多丹药,魔法,精神。

方汉不想多想,手里的剑捡起了狼血的头盖骨,拇指上的大块血水晶头骨挑了出来,落在手里,感觉一阵温暖的跑动,似乎温暖了玉。


状态提示:第419章 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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