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李敢对于马括和罗杰夫来带军中,还是很高兴的。只是对马括带着的两个人颇有一些不以为意。
李敢道:“你们暂且就编入我的中军,随我一起行动。”
在李敢看来,让马括他们去当普通士兵,肯定是不妥的。但是如果让他们带领一支小分队,李敢也不太放心。干脆就让他们跟着自己一起行动,这样既不失地位,又方便管理调度。
马括明白李敢的心思,说道:“但凭军侯吩咐!”
李敢哈哈一笑,拍了拍马括的肩膀。
罗杰夫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李敢道:“按计划,今日就要出发,现在时辰也差不多了,你们领了军械就在营外候命。”
“诺!”军事行动已经开始,马括四人就要遵守军营里的规矩。
他们四人中,除了王浩以外,都是正儿八经上过战场的正规军,其中的规矩和道理都懂,直接可以无障碍融入。
王浩有样学样,跟着马括他们就好。马括怎么做,他也怎么做。
四人到了营外,已经有部队开始集结。
部队集结从来就不是一瞬间的事情。有经验的将领都会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进行。
李敢出自将门世家,家族代代都有为将者,为将的经验也代代相传,这些细节李敢自然懂得。
马括四人在营外等候了不多时,李敢也出来了。
这次出征,只调动了李敢一部。而且李敢一部并没有全数出征,只带了大约三百人。
就剿匪来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只见李敢站在阵前,说道:“兹有盗匪横生,扰我安宁。今太守都尉委令我等出兵剿匪,尔等当奋勇杀敌,广立功勋!”
“呵!”众军士齐齐喝了一声,声震云霄。
李敢挥剑一指,道:“出发!”
马括心道:大军出征,难倒不需要祭祀三牲,然后好好战前动员一下吗?这也太简陋了吧。
不过转念一想,这只是三百人去剿匪而已,对他们来说难度可能还比不上狩猎呢。
狩猎还要跟黄光比个高低,剿匪对他们而言,说白了就是捡人头去了。
事实上,那时候的土匪很少有成规模的,也很少有敢跟官府对着干的。
一般来说,官府出兵去剿匪,土匪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逃不掉的就投降。
能逃掉,自然是万事大吉。等到风声一过,该回家回家,该打劫打劫。实在逃不掉,就投降。
投降了,要么发配边疆戍边,要么去服苦役,都还有逃跑的机会。反正他们也是黑户,已经是贱民了,再逃跑一次也无妨。
如果抵抗的话,基本就是死路一条了。
即便是马氏在上党的响马势力,也从来没有跟官府作对,从来都是躲着官府走的。
而响马们一般都在深山里,那些地方官府还没有实现有效控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至于江充在长安附近遇到的土匪,那些土匪本身就有官府背景,明摆着就是仗势欺人,官府自然也不会去剿灭了。
大军有序地出发,朝着预定地点而去。
黄光部和李敢部交替剿匪,每次去的地方都不一样。
除了他们营,还有别的营也参与剿匪。
剿匪对于李敢他们来说,是一次练兵,对于整个北部边防线来说,也是一次多部队调度的演练。
而且,剿匪训练的成效可是要比狩猎好得太多了。
狩猎见血,剿匪见得可是人血,还可能出现伤亡。
见人血,是打磨部队这把利器的最后一道工序——淬火。
只有经历过人血淬火的部队,才是一部真正的战争机器。
……
三百人的部队,居然也开出了浩浩荡荡的气势。清一色的骑兵部队,行军速度很快。马蹄杂乱无章地在地上乱锤,使得声音连成了一片,显得声势浩大。
不过有经验的战士或者牧民,依然可以从这个杂乱的马蹄声中判断出这支部队有多少人。
大军行走了一阵,马括皱了皱眉头,道:“军侯,不需要派斥候吗?”
斥候的作用,如果说黄光不知道的话,还情有可原。毕竟是半路出家的将军,那时候也没有太多的攻略书可以看,是以可能会出现一些低级失误。
而李敢这样的将门世家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低级失误啊。如果李家为将的人历代都这么打仗,恐怕早就死光了。
只见李敢说道:“个把土匪而已,没必要派斥候。咱们就是要找他们打仗,如果他们敢来,正省了我去找他们的功夫了!”
马括说道:“难倒你不怕他们打埋伏吗?”
李敢鼻子了“哼”了一声,不屑地道:“就凭他们?且不说有没有设埋伏的脑子,就算他们埋伏了,老子一个冲锋就能全歼了他们!”
看着李敢的样子,马括仿佛看到了李广的影子。
还说什么“李广难封”,这压根就是根植于他们家族骨子里,天生的缺陷。
从秦朝的李信开始,到李广,再到李敢,直至李陵,一长串的名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打仗不用脑子!
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没脑子,而是有脑子不用,信奉武力至上。事实上他们都非常聪明。
随着时代的发展,李氏家族越来越与时代格格不入,终于在李陵之后,李家再无名将。
其实连李陵都不算名将,只是他的后代们连比肩李陵的人都没有了。
不得不说是一个大家族的悲哀。
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