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陆亦双说着幼稚的话,做着幼稚的事,无疑是一个很好的玩伴。
而陆宇和元曼纹这边,都快要急疯了。他们带着陆家所有佣人保安一起出去找,差一点就要报警了。到了晚上七八点,厉天行陪着陆亦双坐在a市市民广场的草坪上时,陆亦双还意犹未尽,可厉天行却突然对她说:“双双,哥哥最近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不能再来陪你玩了。”
陆亦双一听,立刻不满地撅起小嘴:“哥哥,你要去哪里啊!你怎么舍得不来找双双玩……”
“哥哥当然舍不得,”厉天行扭过头,轻叹了一声,“但我不得不去,没办法。”
陆亦双歪着脑袋,十分不解:“你们大人可真奇怪,明明舍不得,不想去,为什么还一定要去呢?”
此刻,陆亦双的话里充满了童真,但厉天行只淡淡一笑,知道她还小,还没法理解这世上的很多无奈。
“那厉哥哥,你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找双双玩啊?”陆亦双的语气恋恋不舍。
厉天行想了想,还是不忍就这样断绝陆亦双的希冀;尽管他知道,这样的希冀不会维持多久。他说:“双双,那我们现在就约好了,十年之后我们见面,好不好?”
“要十年啊……”陆亦双听了,有些失望,“十年之后,我都长成大姑娘了。听妈妈说,长成大姑娘就要嫁人了……对了,厉哥哥,到时候我嫁给你好不好!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玩了!”厉天行知道,陆亦双还小,还不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才会这样说。但他也不想打破她的这份童真,便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好,哥哥等着你,等你长大嫁给我。不过,这只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你不可以
告诉任何人哦!”
“嗯,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陆亦双说完,立即朝厉天行伸出了短短的小拇指。厉天行也伸出小拇指,郑重其事地跟她勾了勾。
他们刚勾完,陆宇和元曼纹就带人找了过来。
陆宇见陆亦双毫发无损,精神还不错,稍稍松了口气;但他看向厉天行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厌恶。
可他刚要训斥厉天行,陆亦双立马站起来,一股脑儿扑到他怀里,喃喃地说:“爸爸,厉哥哥说他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以后都不能来陪双双玩了……”
到这里,陆宇才明白,厉天行今天把陆亦双带出来玩,只是想跟她有一个正式的道别。陆宇不禁还有些羞愧——之前,他一味地以为,阻止厉天行把陆亦双当工具,就是爱陆亦双的表现;可他却忽略了,现在陆亦双虽然才五岁,但她也有权得到尊重。强硬而莫名其妙地把一个玩伴驱逐出她
的世界,却连一个招呼都不跟她打,这不就是不尊重她吗?更何况,小孩子的世界跟大人的,本就不一样。
看来,厉天行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让人讨厌。元曼纹接走了陆亦双后,厉天行就很真诚地对陆宇说:“陆总,真是对不起,因为我的鲁莽,最近给您添了不少麻烦。您的女儿亦双很可爱,就是平时缺少您的陪伴。我陪伴了她这么多天,她已经把我当成
了好朋友。如果您贸然阻止她,那只会引起她的逆反心理。所以,我今天才用这种方式,好好跟她道个别,希望您不要介意。”
厉天行的这番话说得很得体,而且他也尽量弥补了他的过失,陆宇还是很认可的,就没有再追究他。
就这样,陆亦双跟厉天行定下了十年之约。
而当十年过去后,十五岁的陆亦双,早就把小时候的这件事,甚至把厉天行这个人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厉天行虽然还记得,但当然也没当回事,毕竟谁会跟一个才五岁,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计较什么。
那时,二十八岁的厉天行,事业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也不再需要到处求人,拉合作来维持公司运转。甚至,在a市高中百年校庆时,学校还特地邀请他作为优秀校友代表,到学校发表演讲。
那一天,当厉天行踏进a市高中后,就像着了魔般,突然就想起了小时候,跟陆亦双的“十年之约”。他知道,陆亦双现在在a市高中读高一。他突然很想看看,小时候那个天真无邪,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跑,软软糯糯地叫他“厉哥哥”的小女孩,现在长成什么样了,就打听到了陆亦双的班级后,偷偷去看
她。
那时,陆亦双正在上体育课。十五岁的小女孩,正是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时候。他一眼就在一众打排球的女生当中看到了她,因为她实在太过显眼。
她高挑的身材亭亭玉立,虽然穿着一身宽大的运动装,也丝毫掩盖不了那些初步形成的优美曲线。栗色的长发铺满整个肩头,白皙粉嫩的脸上,未施粉黛的五官清丽动人,纯洁而充满朝气。
许是打小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她跟其他女孩相比,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优越感和自信。但这份自信非但不会让人讨厌,还莫名让人想要靠近。
此刻,她正兴致勃勃地跟同伴们打着排球,长发高高地飞舞着,整个人犹如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又像从天而降的妖精,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那一刻,他在心里默默地念着——陆亦双,十年之约已到期,可你还记得吗?厉天行知道,现在陆亦双还小,而且正处于叛逆期。如果他贸然出现在她面前,即使她能认出他,说不定也会反感他。因此,他最终还是没有特意去找她,告诉她往事,而是在百年校庆的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