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我是崇祯帝>0191 怂包将军,张之极!

如今的崇祯确实不缺钱,因为水泥厂办的红红火火,每个月都有不少银钱进账。

而大明钱庄也开始盈利了,每个月也有一笔大大的收入,自然这些钱也全部进了崇祯的内库。

崇祯现在总算体会到了商业的魔力,呃,也就比抄家来钱慢一点点而已!

虽然更喜欢抄家的感觉,但是总不能抄一辈子家吧,崇祯已经决定好了,等水泥厂搞稳定后,他还准备发展玻璃器皿,玻璃块,玻璃珠子这些造价低廉,买价高昂的玩意儿。

如今大明朝的玻璃基本依赖进口,价格昂贵,小小一块玻璃居然价比黄金了。

崇祯以前被逼着看红楼梦,别的没有记住,王熙凤家的玻璃屏风他倒记得非常清楚,就这么一架屏风,居然在公侯之府都算稀罕物。

其实玻璃的成本就是沙子,沙子卖出黄金价,真特么坑人!

而且俺们的老祖宗早就发明了玻璃,只不过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把这门技艺给失传了。

其实真正说起来,琉璃就是玻璃的一种,且比玻璃更加华贵漂亮,且大明也有琉璃厂,生产的琉璃制品质量也非常高。

只不过琉璃这玩意是半透明的,用来做工艺品和器皿不错,但是论起实用性能来,始终比透明的玻璃差了一点点。

别的不说,玻璃窗户基本家家户户都用的到吧?市场广阔的很。

许多人觉得,越是昂贵的东西利润越高,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真正高利润的是关乎民生的产业,也就是家家户户都用的到的东西,这才是最赚钱的。

生产出了透明玻璃后,崇祯还准备把玻璃镜子也搞出来,保证大受欢迎。

对了……

还要造大船,改良火药和大炮,然后跑海上去抢钱,哦不~是发展商业,促进世界民族大融合!

言归正传!

待第二天,鸡叫过三遍后,崇祯才让孙传庭回去了,当天下午任命的圣旨就下来了。

大红qín_shòu补子官服,乌纱官帽,尚方宝剑也统统送到了孙传庭手上。

孙传庭还没来得及休整一番,200精兵和200万两白银也都准备就绪,只待一声令下,就能整装待发了。

京城西门郊外……

张之极腰配宝刀,身披铁甲,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马腿脚有力,个高劲儿大,马眼炯炯有神,一副惹是生非的好战模样。

细看,这居然是一匹雄马!

人分男女,马有雌雄!

这么一匹雄马在众马中显的特别出众,那种雄马特有的精气神,是别的母马或者阉马不具备的。

说来好笑。

雄马确实是难得的良驹。

所有的雄性生物都好战,马也一样,雄马擅长冲锋陷阵,且极为暴躁,逼急了还会跳起来咬人。

所以早期军队中的战马多由雄马担任,母马则充当繁殖和托运粮食等活计。

可惜的是?

甭管多牛逼的雄马,也难过美马关,历史上就经常发生成群结队的雄马被敌军施展美马计给勾跑了。

所以为了防止军中雄马被美马诱惑,后来军中便不再用雄马,而是以阉马代替。

虽然阉马也比母马更适合冲锋陷阵,但是去了势的战马终究少了点什么?

张之极这家伙居然敢骑乘雄马?他也不怕这匹雄马驮着他一起投了敌?

张之极骑着这匹雄马,志得意满,而他胯下的骏马也双目俾睨,一副瞧不起所有人和马的模样。

其余京营将士都骑着母马或者阉马,其中以阉马居多。

这些阉了的战马虽然比民间拉车的马要优良多了,但是比起张之极的雄马还是略差一筹。

“小公爷,您的马和俊呐!”说话的是张之极身边的狗腿子之一,他叫张狗,这张狗别的不会,溜须拍马第一名。

又因为和张之极同姓,所以颇得张之极的信任。

张之极昂起脑袋,傲然道,“那是自然,本将军所骑乘的战马乃是蒙古良种,是林丹汗亲自贿赂给劳资的。”

“因为本将军英勇善战,杀的鞑子丢盔弃甲,那林丹汗佩服至极,于是便将他们国中最优良的战马送给了本将军,就是希望本将军能够多多杀鞑子,以保卫他们察哈儿部。”

张之极爱怜的摸了摸他战马的头,摸的这匹战马不耐烦的摆着脑袋。

张之极继续侃侃而谈,“蒙古人为了保持此战马的烈性,所以并没有将它去势,林丹汗曾经说过,只有最英勇的将军才能骑乘最烈的战马,此马除了本将军,无人能骑。”

张之极吹完牛皮。

张狗差点笑死,还最英勇的将军才能骑乘最烈的战马?我呸,如今京营中谁人不知道您在蒙古的那点破事啊?

原来?

张之极和赵率教挥师北上蒙古后,林丹汗那个高兴啊,立马宰牛烤羊招待他们。

只是这蒙古的羊肉烧烤技术实在不咋滴,烤的是半生不熟,还血水直冒。

别的将士们还好,就这张之极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吃了这半生不熟的烤羊肉后,居然拉起了肚子?

还好死不活的刚好在同鞑子打仗的时候拉的,这就尴尬了啊!

这特娘的可是要老命的时候啊,这战场上刀剑无眼,你总不能说让敌人先暂停打仗,等你拉好了肚子咱再开战吧?

没有办法……

张之极只好一边屎尿齐飞,一边大刀砍鞑子,最后仗打完了,他也病倒了,且一病不起!

最后他只好提前回到京城养病,只留下赵率教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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