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员,也就是伍子胥,挖人祖坟“掘墓鞭尸”的始作俑者。
他的父亲伍奢官拜太子太傅,就是楚太子芈(米)建的主业老师。这算是一个很有前途的重要职位了,一旦太子建继位自然顺理成章地得到重用。
除了伍奢外,太子建还有一个副科老师,官拜太子少师的费无极。
正如其名,费无极此人为人奸佞,为攀上高位以便得到楚平王的重用他无所不用其极。
公元前527年,楚平王派费无极为迎亲大使前往秦国,打算为年满十五岁的太子建迎娶秦哀公的妹妹孟赢。
不想费无极见孟赢国色天香,心生一计,唆使好色的楚平王上演了一出父代子娶的丑剧。
楚平王将孟赢纳入后宫,费无极调包给了太子建一个齐女冒充。
那个时代的父子关系不像现在,尤其是生于王室的子女,父与子之间简直就是融合了血脉的世仇,弑君杀子的悲剧缕缕上演。
对于一个踩着别人的肩膀爬上去的人来讲,他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处于惶惶之中。
已经平步青云的费无极就是如此。
他唯恐败露被太子建报复,便先下手为强,唆使楚平王将伍奢和他的两人儿子伍尚和伍子胥召入宫中杀了,然后再杀太子建。
伍子胥精通六壬神课之术,提前占了一课,乃是一君臣不睦的神课,便带着太子建逃亡宋国,之后又出奔郑国。
在郑国,太子建想要推翻郑国君,被郑国君识破反杀,伍子胥便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辗转逃往吴国。
其中过韶关时,他滞留一夜愁白了头,多亏扁鹊的弟子东皋公相助才幸运地由水路逃到了吴国。
……
吴趋。
城不大,距离吴国的国都梅里百里之遥,山明水秀,倒是一个宜居之地。
岭南的秋天来得晚,空气中依然弥漫着令人难耐的燥热,只是偶尔从风里夹杂的一丝微凉才知道季节变换,已进入了初秋。
此刻低矮的城门处,一个男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风尘仆仆地走了过来。
男子衣衫破旧,腰里别着一只斑竹洞箫,面容沧桑。
他的个子很高,足有丈许,按春秋时期的长度进制大约在两米开外,在一众行人中鹤立鸡群。而且须发皆白,如雪的白发用一根木簪束起,但从略有红润的面容和尚未爬满皱纹的鬓角来看又不象垂垂老者,总之难以判断真实年龄。
他的面相更加奇特,宽阔的额头上两眉之间间隔了将近一尺,按现在的标准算大约在二十厘米左右,两眉间凝成了一个大而深的“川”字,看得出此人长期心事重重。
这种相貌在相术上为异生相,天纵奇才,却一生悲苦。
“什么人,哪里来的?”城门守兵长矛一横拦住了两人。
“在下白员,来此走亲访友。”男子淡定地道。
另一名守卫见他身边的男孩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却唇红齿白,不似寻常百姓人家的孩子,便好奇地问道:“小家伙,你呢?”
“我叫白公胜。”
“这人是谁?”
“我的叔叔。”白公胜丝毫不怯,对答如流。
守卫没看出什么破绽,而且吴趋在吴国内地,警戒性淡薄,只是随便盘问了一句便放两人进了城。
与大多数城市一样,城门口不远就是菜市场,路两旁也有一些几家店铺,卖肉的,卖菜的,卖衣服杂货的,应有尽有……
时至午时,各家各户支起了炉灶,还有两边的小吃摊,白嫩嫩的米饭,各种炒菜泛着黄澄澄的油花。一阵阵扑鼻的香气顺着烟囱飘上了街,也飘到了两个漂泊者的鼻子里。
白公胜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口唾沫。
两人一路长途跋涉,早已饥肠辘辘,闻到扑鼻香气顿时控制不住了。
“员叔,我饿了……”男孩渴求地看了一眼男子,怯怯地道。
被称作员叔的男子摸了摸钱袋里为数不多的几枚铜钱,最终还是走到了小吃摊旁,要了两碗米饭,一盘炒鸡蛋,一碗莼菜羹。
白公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边吃一边道:“好香!”
看着男孩饥渴难耐的吃相,男子不禁暗暗一声叹息,小主啊小主,你本来生在王侯家,享受的应该是锦衣玉食,没想到却被迫跟着我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真是世事难料啊。
想着想着,一股悲愤不由涌上了男子心头。
楚平王,费无极,你们杀我父兄,此仇不共戴天!我伍员今生必报,纵使天地变色,汉水逆转也在所不惜!
白员,实际上就是化名后的伍子胥。
他经过千辛万苦,带领着幼主公子芈胜,一路风餐露宿,过长江,经溧阳,渐渐进入了吴国深处。
为掩人耳目,平常两人以叔侄相称,都改姓白,芈胜改称白公胜,据说他也成为了后世白姓人的祖先。
“员叔,我害怕……”白公胜的惊叫声将伍子胥拉回了现实。
正在喝莼菜羹的男孩手里的勺子停住了半空,惊惧地看着他。
刚才伍子胥没有意识到,他本来目光如电,但刚才因为刻骨仇恨的缘故致使面貌狰狞,二目中怒火熊熊燃烧,神情看起来极其恐怖。
听到白公胜的叫声,伍子胥浑身一激灵。
他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急忙敛正神色,令人生畏的神情也瞬间隐去,面色和缓下来,微笑着安抚道:“公子,不要怕,你快吃,吃饱了我们去住店。”
算起来,眼前的这个孩子按血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