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屠夫郑祥是个勤劳能干的人。
虽然天天拿刀子杀猪,可身上没有一丁点杀气,人孝顺不说,还很讲义气。
他每天的工作很简单,买猪,杀猪,卖肉。
他是菜市场唯一一个卖猪肉的,可是生意却不咋滴,因为长安人很少吃猪肉。
人们都说,猪长得丑,吃了它的肉,也会变丑!
简直是胡说八道!
我老郑天天吃猪肉,我变丑了吗!
虽然我本来长得就不好看。
不过,他准备转行了。
家里好几张嘴等着吃饭,挣不着钱,都得喝西北风。
今天是自己卖的最后一头猪,把肉全卖光了,他就去卖羊肉。
隔壁摊上的老王,一天能杀三只羊,不到天黑就能全卖光,乐得他那张大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羊肉摊上人满为患,而他的猪肉摊却冷冷清清。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反正也没人买猪肉,这会儿功夫,他正趴在摊子上打盹儿。
“你的猪肉还有多少?”
声音很熟悉。
郑祥抬头一看,眼前这人不正是昨天来买猪肉的那位吗,昨天他可是买了几十斤,这么快就吃完了?
没错,就是来福。
“我要四根猪蹄,一根后腿,两只猪耳……”
“您家要祭祀吗,一下子要这么多?”郑祥脸上难得挤出一丝笑容。
来福摇摇头,“今天家里来了两位贵客,我家少爷要请他们吃猪肉大餐,别说,你的猪肉还真不错,我家老爷少爷都喜欢吃。”
昨天晚上高二娘在厨房里练习的时候,来福跟狗一样坐在旁边,没少吃,他也喜欢了猪肉的味道。
昨晚过后,他有了新的人生理想:天天有猪肉吃。
郑祥虽然有些懵逼,但心情却舒畅了不少。
大户人家不都对猪肉嗤之以鼻吗?他们家竟然爱吃猪肉?
一看他们就是非常有品位的人家。唉……要是长安城家家户户都这么有品位就好了。
把猪肉放进背篓里,来福不忘嘱咐一句:“明天我可能还来,不,估计以后天天都得来买你的猪肉,你给我留着,要是买不着,回去得被二少爷打死。”
郑祥却苦着脸道:“实在对不起,明天,我就要改行了,不卖猪肉了。”
“为啥?”
“你知道的,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
郑祥就是被残酷现实打败的人之一,哪怕他的杀猪技术在长安城是最好的。
没人吃,能有啥办法。
来福却不以为然。
你看我来福,原先只是宿国公府排不上号的小厮,现在不也能天天在国公爷和少爷面前晃悠,成了一名高级小厮,管家程东看我的眼神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所以,遇到像二少爷这样的贵人,现实一点都不可怕。
“老郑,你可千万改行,不出三天,一定会有很多人争着抢着来买猪肉,听个哥的,准没错!”
说完话,来福背着一大筐猪肉高高兴兴走了。
今天晚上还去厨房等着,高二娘已经着魔了,一定会继续练厨艺,所以他特意多买了点。
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想想就开心。
来福把食材交给高二娘后,高二娘又开始忙活起来,学着二少爷的样子,把排骨洗净焯水……
她开启了她崭新的厨娘生涯。
不知不觉间,她竟然喜欢上了做菜,边做边连连感叹,二少爷真是天人!
今天来了两位贵人,可得把菜做好喽,决不能让二少爷失了面子。
锅里的炖肉咕噜咕噜响,高二娘很有成就感。
她甚至偷偷啃了一块。
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
一个字,香!两个字,真香!
今天的菜几乎全是猪肉,这是二少爷特意吩咐的。
二少爷说,李家兄弟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点肉补充补充营养。
程家的菜很有特色,不是用盘,而是直接用盆盛。
就在李承乾和李恪对新式圆餐桌暗暗称奇的时候,一盆盆猪肉端了上来。
猪蹄汤,排骨炖冬瓜,辣椒炒肉,黄瓜拌猪耳……
程处亮让人打来水,让两人洗了手,道:“我们家吃饭不兴分餐,都是做到一块一起吃,人多吃饭香,太子和蜀王可别介意。”
吃遍天下美食的李承乾哥俩闻着阵阵菜香,根本没心思搭理程处亮,看着餐桌,不禁吞了吞口水。
“这是什么肉?”
“猪肉!”
“大胆程处亮,百姓都不吃的东西,你竟然让太子殿下和蜀王爷吃,该当何罪!”
李承乾的跟班宦官吕锦一直待在李承乾的身后没说话,跟个死人似的,可这一开口,就吓了程处亮一大跳。
马勒戈壁,说话那么大声干嘛,想死啊!
这是程处亮第二次见到活太监,除了脸上没胡子,下边没第三条腿,样子跟爷们没多大差别。
一听是猪肉,李承乾表情瞬间变了,一脸厌恶,虽然没说话,意思却很明确,本宫不吃猪肉!
程处亮懒得搭理他们,自顾自盛了一碗排骨,吃得津津有味。
高二娘很有厨师的天赋嘛,回头再教她几道菜,充分挖掘她的潜力,以后哥就不用亲自下厨闻油烟了。
李恪见程处亮吃得满嘴油光,又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再也按耐不住,学着程处亮的样子,捞起一块,试着吃了一口。
然后,他再也没停下。
“大哥,这猪肉好吃到爆,你也快尝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