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很少出现在商业的场合中了,沈姿记得自己见他的次数并不多,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二十年前。
没想到他现在已经老了很多,但那气场给人的感觉,却又不在暮年。
身侧的王文隽也是一震。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李老本人。
李老一直都是商界威震四方的大人物,不过已经从圣杰的幕前转为幕后了,可尽管如此,这也一点都不妨碍他的名声。
可以说,李老在王文隽心中,一直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人物。也是他心中的敬畏。两人都微微收了思绪,沈姿和王文隽上前,皆心怀敬意地道了一声:“李老!”
李老看向他们,眯起了眼睛,微微笑道:“二位请坐。如今大家都是一家人,不必那么客气。”
沈姿现在已嫁给王文隽,被称为王夫人也是应当的。
沈姿与王文隽相视一笑,从善如流地坐在了李老的对面。
李老开口解释:“前几日我刚好飞到了国外,处理一些事情,没能来得及回来约见你们,实在是抱歉。”
沈姿坐在一旁没说话。
王文隽保持着宾客的风度,想来是想给李老留个好印象。可是他们现在又不是谈生意,于是作出亲和的笑,道:“小浣的身份我们一直藏着掖着,她回来之后也没跟我们说已经和李少结婚。说起来,这事也怪我们这当父母的不够上心。”
李老淡笑不语,没有接他的话。
目光忽然瞥向沈姿,淡声开口,“王夫人还喜欢喝热牛奶吗?”
开头那三个字叫得别有深意。
听到李老说话,原本打算在一旁缄默的沈姿微震,觉出味来,她斟酌了一下,才道:“李老还是称呼我‘小沈’吧。……热牛奶照旧喜欢,不过其他的也可以。”
王文隽:“姿姿,你以前和李老认识?”
沈姿点头,“二十年前有幸结识。”
“也算是忘年之交了。”李老补充。
伯狄让佣人给王文隽上了一杯热茶,给沈姿的是一杯热牛奶。
王文隽若有所思地点头,可表情似有些震惊,也有些尴尬。
传闻李老,即李闵本人,在二十年前的时候就是极为强势的商业霸主,向来手段强硬,做事冷酷。工作即是工作,交易也仅是交易,不会在工作之余结交任何商业伙伴。
沈姿于二十年前,才刚刚开始……甚至是还没有着手创办风华呢!所以在商业上跟李老更是没有什么往来。
王文隽当时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李闵的大名如雷贯耳,却从未有机会见过。
直至如今,他觉得自己的房地产事业已经做得足够大了,可是也没有达到能见上李老一面的资格。
可眼下,他却亲口说他与沈姿是忘年之交。
由此可见,沈姿并非是一般人。,
曾经她嫁的男子,是赫赫有名的龙腾集团的总裁朱曜。
她的家世也是极为高贵神秘的。
而如今她下嫁给自己这个小小的房地产老总,王文隽都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想到这儿,王文隽觉得头顶的压力更是大了几分。
和沈姿结婚,两个人做足了表面功夫在媒体看,向世界宣布,她沈姿从今天开始就属于他。
可是也做足了隐秘工作,没有宴席、没有婚礼。安安静静地领了结婚证,从此她就是他的人了。
她那么聪慧,既向世人证明了他,也保护了他,不惹来太多灼热的目光。
可是,在这一刻,王文隽还是感觉到了不安和紧张。
李老刚刚那句看似淡然的话,在王文隽看来,却有着一种无形的压力,正一点点地瓦解着他的自欺欺人,造了一条巨大的鸿沟。
而这条鸿沟与这种差距,都时刻提醒着他和沈姿的不配。
沈姿察觉到自己身侧之人的微妙变化,朝李老笑道:“是李老抬举了,我哪有那个福分呢!”
李老了然一笑,扫了王文隽一眼,眸子里却有些冷意。
他着实不喜欢王文隽这个人,他与朱曜相比,简直天差地别。李老不明白沈姿为什么选择嫁给了他。
所以李老自然地就提起了那件事。
“关于婚礼的事……”李老低沉缓慢地开口,“你们有什么想法?”
不管之前李彬杰是出于什么原因,用了什么手段娶了朱妍秀,现在,她就是李家的孙媳妇。
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李老也没想让这婚事给作废了。
王文隽显然还没有从刚刚的窘迫中完全抽身出来。
朱妍秀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这样的事,让他再插嘴,也不知道李老会怎么羞辱他。
他只是她的继父而已……
同时,王文隽也有些庆幸自没有带王微微过来。
王氏地产与凤华珠宝相比,资产就已经差了很多。跟圣杰集团,更是比不上。
这种贵族中的贵族,王微微过来,一定会有更大的压力。
其实知道朱妍秀和李彬杰结婚的消息时,王文隽是有些庆幸的。因为这样,朱妍秀就可以不用与他们同住,微微不会太难堪。
可现在,她嫁的人是李彬杰,身份地位更高,以后两姊妹相见,王微微还是很难抬头。
虽然给王微微挑的苏家也不错,可王文隽看得出来,苏子皓那小子的心思并不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这落差一对比,更是目不忍视了。
如果她们俩能和睦相处的话,倒还是好说……
王文隽的头不知不觉就有些低了下来。
手机阅读:http://m.77shuw.com/182834/
发表书评:http://www.77shuw.com/182834/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五十二章 忘年之交)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月夜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