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要起身去扶那人,却见他一咕碌又爬了起来,脸上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埋怨,反而一把接过旁人的酒杯继续喝了起来。更让露丝感到奇怪的是周围的人对那男人的意外毫不在意,也不加干涉,只是友好地朝他看看,又接着跳自己的舞,唱自己的歌,就像完全没人摔倒过一样。
应该承认,用“土老师“概括他的外貌还是很形象的,一米六五的矮个儿,瘦瘦的脸上,颧骨凸出,下颌上蓄着一小撮胡子。最要命的是那一身装扮,一双旧布鞋,一条洗得发了白的黑裤子,再加上胳膊肘上缝了块补丁的衬衫,让人着实不敢恭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个都翻白眼“土
过不多会儿,一个婆子打开帘子,进来两个女子,当前一个妇人年约五旬,面相衰老,纵然擦着厚厚的粉也遮掩不住黑黄粗糙的皮色,只眉眼间与贺母有几分相似;后头一个女子年约十七八,低低的垂着头,弓背含首,形相瘦削的厉害,一身银红锦缎的衣裳,只是领口袖口的暗金绣纹都褪色了,显然是陈旧磨损的衣物了,露在外头的一双手显得枯瘦干瘪。
他们还看见了大赤包呀。她的插野鸡毛的帽子在头上歪歪着,鸡毛只剩下了半根。她的狐皮皮袍上面湿了半边襟,象是浇过了一壶茶。她光着袜底,左手提着“一“只高跟鞋。她脸上的粉已完全落下去,露着一堆堆的雀斑。
她渐渐淘汰了红色或粉红的衣服,学着名角儿朱依锦一律穿白色或黑色,裙子不是极窄就是长及脚踝。头发不再打成两根辫子,而是在脑后盘一个大饼,别一把玳瑁大梳子。
在这个公共假日里,海丝特和七年来的任何场合一样,仍然穿着她那身灰色粗布作的袍子。这身衣服的颜色,尤其是那说不出来的独特的样式,有一种使她轮廓模糊、不引人注目的效果;然而,那红字又使她从朦胧难辨之中跳出来,以其自身的闪光,把她显示在其精神之下。
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他开着自来水龙头,水不甚热,可是楼底下的锅炉一定在烧着,微温的水里就像有一根热的芯子。龙头里挂下一股子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寸都是活的。振保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来的这几个外路人境况更坏,没有车辆,也没有多少的行李。一个弯腰抹着鼻涕的老人,用草绳子束住深蓝色的棉袄,上面有十多个补绽的地方,袖口上像是补的两片光铁,油污的颜色映着日光发亮。
她面容苍白,不由自主地攥紧手中的缰绳,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僵立在墙角一动不动。许久,许久,她觉得自己听到沉重的呼吸,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不由畏惧而警惕地看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