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后来他自己就否定了这个想法,首先部落要获得的是活着的马匹,使用这种方法难免伤害到马,而且将他们弄晕之后,如何弄回部落也是一个难题。
总不可能几个人抬着一匹马走回部落吧,这可是近100公里的路程,这样的方法根本行不通。
而且野马都是高傲的,用这种方法估计也得不到野马的心,只有在能力上驯服它们,战胜它们,才能让它们把天龙部落的战士认作主人。
在此时王天又想到了能否采用对待野羊群的方法,将野马群的头马征服,然后将整个野马去带回部落,然后再由部落里的战士们依次征服它们,给他们套上笼头,使它们心甘情愿被天龙部落所驱使。
为此在回去的路上他想试一试,这在以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人类根本就没有办法靠近野马群。
但自从他发现自己现在的力量变大变强了之后,这个想法就成为了可能,整个天龙部落里,要说骑马骑的最好,当然就是他自己了,其他的人虽然也能骑,但是要论起马术来,想要驾驭着小福马靠近野马群,并且驯服头马,也就只有他有可能能够完成这个高难度的动作。
家马的耐力和速度,是远远比不上野马的,即使以王天精湛的马术,能不能骑着小福马靠近野马群都还很难说。
但来都来了,他就决定尝试一下,成功了固然是最好的,不成功的话,这个驯马的工作还可以交给有牛氏来进行。
就在王天骑在小福马身上这样思考的时候,一群有七八十匹野马的野马群正从天龙部落众人的面前呼啸而过。
对天龙部落这51人的队伍视若无睹,即不害怕,也不做停留,像一阵风似的从大家的面前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