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韩彬解释了一下法律条文,反问:
“你说严重不严重?”
陶壮脸色微变,眉毛上扬、紧皱,眼皮也跟着上扬。
虽然持续时间极短,但还是被韩彬捕捉到了。
这种微表情代表着恐惧、害怕。
这说明他心虚,韩彬刚才的告诫,戳中了他的软肋。
“警察同志,我不想做笔录了。”陶壮说道。
“为什么?”
“能把那个关了再说嘛,看到那东西,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陶壮指着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是为了保证笔录的真实性,你就大胆的说,只要你说的是实情,不需要担心。”韩彬道。
“我真不知道说什么?”
“我问你答,对着镜头说,明白吗?”
“明白。”
“昨晚,王德利去你家喝酒了吗?”
陶壮犹豫了一下,瞅了瞅执法记录仪,咬牙道:
“没有。”
人生为己,天经地义。
妙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