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凌瑀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说着,小黑也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他知道凌瑀突然停下的原因,也知道凌瑀为何口若悬河,却不肯向前迈进一步。因为这是每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归乡时都会有的近乡情怯的情结,唯恐家中出现什么不好的事情,无论是达官显贵,亦或是贫苦百姓,都不能免俗。凌瑀可以在外面斩猛虎,惩凶蛇,但却不敢在门前迈出那归乡的一步。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柔软的角落,对于凌瑀来说,家,就是这样一个所在,它代表着温暖,代表着依靠,也代表着灵魂的栖息地。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的伙伴,他的根就在这里。
“走吧!”小黑用力地拍了拍凌瑀的肩膀,眼中流露出一道鼓励的目光。
小黑的举动打断了凌瑀的喋喋不休,其实凌瑀现在连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在把脑海中的记忆一遍遍的回放,然后阐述出来。现在的凌瑀心乱如麻,不是他不想迈出那一步,而是他不敢,甚至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也许是担心亲人的身体,也许是担心雨诺的伤病,反正就是一种紧张、焦虑、忐忑相互交杂结合的情绪,而从小黑掌心上传来的温暖让他瞬间镇静了许多。
“谢谢,咱们走吧!”凌瑀向小黑投去感激的目光,轻声说道。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当你一个人面对各种复杂的环境和情绪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而这时若是有一个人站在你旁边,给你一点鼓励,哪怕是一个眼神,你就会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
二人正往前走着,突然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挑,外貌俊朗的年轻人。当他看见凌瑀的时候,手中的账本“啪”的一声掉在了雪地上。他不可思议地望着凌瑀,试探着问道:“小瑀,是你吗?”
凌瑀听见有人叫他,连忙抬头望向说话之人,而后惊喜地说道:“大个儿,是我啊,我回来了!你这是准备干嘛去呀?”原来面前的人正是凌瑀儿时的玩伴,外号大个儿,大名叫凌云。
“真的是你,太好了!两年不见,你怎么变样了?唉,在成人礼我不是说要去经商嘛,我家老爷子就托我一个远方表舅给我找了一个城里的活计,我这好不容易抽空回趟家,还真巧,居然遇见你了!”凌云高兴地说道。其实也不怪他差点认不出凌瑀,因为凌瑀这两年在松林渡了两次天劫,每一次都是脱胎换骨,大个儿差点认不出凌瑀也属正常。
凌瑀想起当年在成人礼上大个儿说过的话,轻轻点头。凌云的性格属于跟谁都自来熟,而且要比同龄人圆滑很多,最主要的是他非常聪明,为人处世八面玲珑。经商这条路,还真的挺适合他。
“对了,石头和大壮怎么样啊?”凌瑀见到儿时的伙伴,极为开心,向大个儿问道。石头和大壮也是凌瑀的小伙伴,石头名为凌磊,为人敦厚老实。大壮是虎子的儿子,与凌瑀关系最好。
“石头说要考取功名,现在在寒月城读书呢。大壮嘛,每天跟着虎子叔进山打猎,早出晚归的。昨晚我还跟他喝酒了呢,大壮哥现在可结实了。”凌云见到凌瑀也非常开心,知无不言。
“那你这是要去城里吗?”
凌瑀将地上掉落的账本捡起,掸了掸上面的雪沫,递到凌云手中,轻声问道。
“本来是要回去的,现在你回来了,我就不走了,明天再说吧。”凌云拉着凌瑀的手,开心地说道。凌云虽然有城府,但却从来不跟村里人耍心眼,而且也不会用心机去害人。这也是北方爷们的豪爽和可爱之处。
“好!那等大壮回来,晚上咱们哥儿几个好好聊聊,不醉不归!”凌瑀搂住大个儿的肩膀,朗声说道。凌云身高约有七尺,而凌瑀经过两年的成长,现在居然和大个儿不相上下。
“行,那晚上咱们哥儿几个好好叙叙旧。对了,小瑀,你这位朋友是”凌云极为聪明,自然不会将凌瑀身边的小黑晾在一边,虽然他的长相很凶恶。
“哦,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外面结识的好朋友,你管他叫小黑就行了。你别看他长得挺磕碜,其实人很好,很无耻的。”凌瑀拉过一旁的小黑,大大咧咧地说道。
很好?还很无耻?纵使凌云十分聪明,心中也犯了嘀咕,一时之间没有理解凌瑀的话。不过他这么聪明的人自然不会让气氛冷场,凌云连忙脸上带笑,上前招呼道:“我年纪小,叫这位大哥小黑不合适,我就叫你黑哥吧,怎么样?”
本来当凌瑀说完话时,小黑的脸瞬间就更黑了,什么叫磕碜?什么叫无耻?他正想上前辩解,就听到凌云的话,这时脸上才露出笑容。他得意地说道:“兄弟,还是你会说话,比凌瑀强多了。你怎么跟他是朋友啊,看你这么聪明,以后少跟凌瑀来往,蠢是会传染的,凌瑀这里不好,会拉低你聪明的高度的。”小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呃”凌云不知道面前这位凶神恶煞的黑大个是什么来头,只能干笑着附和。
“嘿!你这朵奇葩,居然当着我发小的面挤兑我,是不是想吃熊掌了?”凌瑀见小黑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当着自己的面就开始给自己下绊子,他拍着小黑的肩膀,阴笑着说道。
“你才奇葩,我是神深山猎人王,什么熊掌猪蹄没见过,你甭想贿赂我。”小黑的话刚说到一半,看见凌瑀瞪大了眼睛望着自己,知道自己差点说漏嘴,连忙转移话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