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婚礼
s市市第一医院。阳光明媚的照耀着大地,我提着精致的水果篮,哼着小曲儿转进住院部大楼,推开2o7病房门,就见露伊尔正半躺在床上看书,不自觉的勾起嘴角,我笑眯眯的走进去,“你气色好多了,看来恢复得不错。”
面无表情的抬头望我一眼,露伊尔微微颔首,“谢谢你!!”
“呵呵~,谢我,我也没干值得你谢的事儿啊!!”
她将书本合上塞入枕头下,轻轻摇头,认真的盯着我,“自己的伤自己知道,如果没有你的精神力及时修复,我绝对无法活着等到进入医院急救室的时候,叶心,谢谢你。”
莫名的怔了怔,我敛眉低目在床边凳子上坐下。轻叹一口,“谢谢的,就别再说了吧,最主要的,我们都还活着,既然活着就要好好的活下去,那些离开的人只要牢牢记在心底就好了。”
“……,嗯。”她低着头轻轻应了一声,不知道在想,情绪似乎有些低落,“你放心,我会好好活下去,连着郝义的份一起……,”她用力眨了眨眼睛,随即却又笑着抬头,揶揄的打量我一番,“你呢,时候结婚?该不会想先当妈妈,再当新娘吧!!”
我脸一红,耳根子直发热,怎能又扯到我身上来了?……,不过这种事情应该也没好隐瞒的吧,轻轻抚着平坦的小腹,我抿嘴而笑,“这个问题小舞正在跟我爹商量呢,放心,到时候肯定请你当伴娘。”
“诶——。我以为你会找凛一当伴娘,毕竟她跟你认识的时间比较长啊!!”露伊尔很是惊讶的睁大眼睛,目光中透着喜色,但她的话却让我忍不住黑线。
话说关于伴娘的问题我也想过找凛一,可当我跟小舞商量的时候,他竟然脸色很诡异的盯着我,那扭曲的样子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只是他爆出来的大料却吓得我整整傻了一分钟——
“如果要找凛一,你应该让她当伴郎而不是伴娘,因为……其实……她是个拉拉!!”
噗——!
你能相信当时我真相后惊得几乎吐血的表情么,小舞却很欣慰的拍拍我肩膀,淡定的继续吐露,“而且她一直都是上面那个,作为攻来说,我相信她比较想当伴郎~!”
“。。。。。。。。。。。!!”于是,为毛你对攻受位置的问题如此了解啊掀桌~!
注意力转回来,我语重心长的拍拍露伊尔的肩膀,满脸正气,“凛一的,那就是御姐啊御姐,气场太强。我怕会被她抢了风头,还是你这样水灵灵的美人比较有爱。”
她抿嘴笑笑,不置可否,不过很显然是没有相信我的理由就对了。
从露伊尔的病房出来,我沿着走廊走到尽头,推开那扇虚掩的房门,里面那谈笑的声音立刻一顿,老妈回头望着我,满是惊喜,“丫头,来了!快,快,坐下,陪你舅舅和表哥说说话。”
我微笑着在沙发上挨着老妈坐下,这间病房里住着两位病人,龙胤天和龙劲知,当初跟垠天立下赌约后,趁着我改装飞船的时候,垠天也说出了龙家两父子的藏匿点,他总归还是保留着一些人性的,至少没有杀掉自己的亲生父亲和亲弟弟,只是,那两人也伤得不轻,当学一带人在地下实验室的废墟里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早已昏迷不省人事了。
在医院休养了半个多月,如今二人已是面色红润、气息绵长,看来是好得七七八八。
龙劲知虽然还是维持着初见时的面无表情和凛然之气,但眼神却温和很多,他向我微微颔首都没说。倒是龙胤天几不可见的勾了勾嘴角,犀利的眸中闪着淡淡的笑意,“姑姑说你要结婚了!!”
我再度脸红,怨念的瞪了乐呵呵的老妈一样,日子都还没定呢,怎么好像要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一样,可惜,老妈看不懂我的眼神,她笑眯眯的戳着我鼓囊囊的腮帮子,“都是要当**人了,有不好意思的……,对了,日子你爸和靳舞好像已经商量好了,估计晚上就会告诉我们。”
“……!”我忍不住无语望天,忧郁的感叹一声。
少女(?!)的日子正在远离,**的人生就在不远处……抚额~!
一个月后——
s市郊外最大的教堂,迎来了今年第一百零一对新人,到处都是张灯结彩,花团锦簇,高朋满座,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祝福和喜悦之笑,俊男美女齐齐争艳,令人忍不住好奇新人该是如何的出众不凡。才能不被这些宾客给掩盖了自身的光芒。
休息室里,我静静坐在梳妆台前,怔怔的发呆,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新郎是那个等了我七年,我也爱了七年的男人。
洁白的婚纱穿在身上,独特的抹胸设计将胸部以上整个肩臂都袒露在外,层层叠叠的蕾丝互相承托延展,一直摇曳于地,像荷叶般铺陈开来。很有一种浪漫洒脱之美。
长长的黑发挽起,用一只珍珠发箍点缀,薄薄的头纱缠绕过发间后轻轻垂下,长至腰间,精致的妆容、白皙的肤色、盈盈水目,耀眼的白金碎钻首饰……,不知道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过去的种种总会莫名的从脑海里一一闪过。
高中时相濡以沫的甜蜜,大学时行单只影的痛苦,工作后庸庸碌碌的满足,白卫时的无奈与霸道,还有……,混战中那惊世绝艳的大地之母……,这些反差如此之大的角色真的都是我么??
为……我会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