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听从他大学导师辜建罡的引荐,来到他老同学洪天禹的大禹公司工作的三年中,霍凌云每天醉心于自己的科研,很少关心公司的人和事。
作为大禹董事长的洪天禹除了给了他高出市场行情的薪酬,还给他提供了先进的实验室和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
所以,大禹公司才能在短短的三年间,凭借着强大的科研水平,攻克了地下室防水渗透的难题,从一个二线品牌一跃成为了行业中的佼佼者。
谁都知道研发技术部的霍凌云是大禹公司的王牌。
是洪董事长的心头肉,以后在公司乃至于跳槽到任何一家防水公司,前途都是不可估量。
所以,尽管他不苟言笑,在公司言行冷漠孤僻,并不影响女人对他的喜欢,男人对他的尊重,但凡认为自己有几分姿色的姑娘,对他动过心思的无不是自讨没趣,碰一鼻子灰。
他总是刻意保持距离,除了作为同事表面的客气,几乎没跟任何女人有过超出工作范围的言行。
霍凌云觉得,也许自己的心死了,原本以为可以相伴一生的江依燕背叛自己后,他更是对女人充满不信任,认为女人不但善变,而且不甘寂寞唯利是图。
可是,这个傻乎乎、土霍霍的乡下妞怎么让自己屡屡破戒呢?
霍凌云想,也许就像地铁站那些背着音响唱歌乞讨的,还有跪在地上面前摆个纸牌写上救父救母的,自己不是都会掏出零钱慷慨地支援吗?
看到流浪狗在路边觅食,自己也会把手里拿的火腿扔给它吃,估计自己对柳绵绵的关心就像对流浪小狗那样,是自己善良的天性,出于对弱者的同情。
“你喝点粥会缓解头痛和恶心,刚好我要去吃早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霍凌云感觉刚来公司几天的柳绵绵或许根本就不知道哪里能吃饭。
霍凌云觉得自己这几天简直是善心大发,把半辈子的善事都要做完了。
绵绵说:“好,麻烦您等我三分钟,我上去一下。”
说着话就快速的往楼上跑。
霍凌云走出宿舍楼,站在一棵高大的木棉树旁。状似在认真地欣赏开满枝头的紫色花朵,几只蜜蜂在花朵上忙碌,还没等霍凌云数清楚到底有几只蜜蜂在飞舞,绵绵就从楼里跑了出来。
她粗略地把长发在脑后拢起来,精致的脸完全露出来更显的小巧,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她走到霍凌云跟前认真地说:“霍总,昨天打车你花的钱,今天我请你吃早饭。”
霍凌云不置可否地笑笑往前走,没说话。
其实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说行吧,感觉好像自己真的要让她补偿自己掏的车钱。
说不行吧,又好像是自己想拿这点钱施人恩惠似的。
心想这个柳绵绵还真是二啊,一顿早餐也就几块钱,怎么就非得跟昨天打车钱扯上呢?
霍凌云心里有点懊恼,自己真不该领她出来吃早饭,让同事看到,肯定会风言风语的,还以为自己老牛吃嫩草呢?
他侧脸看一下身边的嫩草,此刻为了追上腿长步阔的自己,简直是一路小跑,额头上已经有了汗珠。
“霍总,我昨天没给你添麻烦吧?”
绵绵追上霍凌云紧张地问,她多希望自己没在他面前出丑,保持着一个女子该有的仪态。
霍凌云白皙俊朗的脸上波澜不兴,“不麻烦,要是吐到出租车上就麻烦了。”
绵绵的心霎时间就感觉停跳了两拍,霍凌云短短的几个字,听不出声线的波动,感情的起伏,让人真是琢磨不透,喝断片的自己不知道昨天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气氛尴尬,柳绵绵不知道谈话该怎么继续,步子迈得也没有那么快了,感觉头疼得更厉害,又捂着嘴干呕了几下。
看着刚才还紧紧跟着的绵绵脚步慢下来,和自己拉开足有三米的距离。
霍凌云不禁唇角勾起,这个傻妞在害羞吧,入职后的第一次聚餐就在陌生的同事面前醉酒出丑,是哪个女人都不愿意接受的残酷现实。
离工厂500多米那家陕西面馆,早上有早餐供应。因为是周六,人不是太多,绵绵找干净的餐桌坐下,点了一个茶蛋、一碗南瓜小米粥。
柳绵绵机械地吃着早餐,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她还在脑补自己昨天的尴尬场面。
见霍凌云一碗馄饨下肚,绵绵就着急地把10块钱递给收钱的老板娘。一副绝不占他一分钱便宜的样子,霍凌云感觉这个姑娘真是有点认真过度。
在回去的路上,对于昨天晚上自己怎么回到宿舍床上都没有记忆的柳绵绵,还是想弄明白自己是怎么上楼回宿舍的。
“霍总,昨天真是很不好意思,那么麻烦您,我是不是连宿舍楼梯都上不去?”柳绵绵抱有一丝颜面尚存的希望。
“是我把你拖上楼的。”霍凌云不敢说是自己抱上楼的。“还好,你没有吐到我身上。”
看着俊脸满是嫌弃的霍凌云,柳绵绵最后一点希望破灭后,怎么办?完全没有形象了好不好?
第一次聚餐就喝的人事不省,吐的一塌糊涂,在公司传开了的话,自己该是一个什么形象?以后还能不能混了?
柳绵绵紧紧地闭上双唇,估计是宿醉未醒,感觉头晕目眩,脚步虚浮。
她低下头,心想,要是自己变身成一个小人,找个洞能躲起来就好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难堪。
甚至在二楼楼梯口跟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