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刚坐下,就见吏部有一官员站出来,高声说道:“启禀陛下,臣有本奏……前日,有一个五六岁的孩童带着一头棕熊出现在长安,无故将许国公府的高履行殴打重伤,而后更嚣张至极,冲进许国公府,将高履行双腿打断,昨日,这小孩,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长安一所医馆一把火烧了,医馆中的郎中,大多被她打伤,司徒府的王崇基路过见状,怒斥这小孩,却被小孩指使那头熊打成了重伤……此事,长安城人尽皆知,许多人亲眼所见,这肆意妄为的小孩,不是别人,正是杜相的孙女杜锦薇……此事恶劣至极,世所罕见,臣请陛下明断,还高履行、王崇基二人,还有那无辜的医馆和郎中们一个公道,杜相管教不严,也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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