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姐,谢谢你进来帮我解围。”司马楚将一份炒饭推到齐欢的面前。“对不起,欢姐,我现在只能请得起这个。”说完,司马楚不好意思地看着齐欢笑了一下。
“我就很喜欢吃炒饭。”齐欢抓起勺子就将一大勺饭挖进了嘴里。
“欢姐,其实……”司马楚看见齐欢的样子,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说话也是欲言又止。
“小楚,在我印象里,你可不是这么爱哭的人。”齐欢看着司马楚微笑了一下,递过去一张纸巾,让司马楚把脸上的眼泪擦掉。
司马楚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面前的炒饭丝毫未动。终于,司马楚又开口说道:“欢姐,那个钱确实是我拿的。”
听完司马楚的话,齐欢手上的动作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吃着自己面前的炒饭。
司马楚见齐欢一言不发,疑惑地看了齐欢一眼。“欢姐,你是不是感觉到受欺骗了。”
齐欢再次摇了摇头,放下了手里的勺子。“小楚,其实我在进教室之前站在门外听到了你们的对话。虽然我不知道钱是谁拿的,但是报警始终不太好。所以索性我来做这个坏人了。”
“你现在知道钱是我拿的了,你不生气吗?”司马楚有点胆怯地看了齐欢一眼。
齐欢没有答话,只是摇了两下头。
“你也不问为什么我要拿那些钱吗?”司马楚追问了一句。
齐欢还是只是微笑,并且再次摇了摇头。
“欢姐,谢谢你。不过,有一件事我要说明白。”司马楚说完这句话之后停顿了一下,吃了一口炒饭。“我真的只有拿了五百块,并不是一千。因为我哥又生病了,我家里实在没钱了。”
齐欢听完,手里握着的勺子停顿在了半空中。“五百块?那剩下的五百块……”齐欢惊讶地看了一眼司马楚,然后陷入了沉思。
司马楚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偷钱的风波到这里才正式告一段落了。
凌子轩的才能,不仅在偷钱的风波中被展现了出来,还在大学生涯中很多时候被大家夸赞。韩林是个非常顾念自己面子的人,他对凌子轩的嫉妒也在心里慢慢发酵了。而齐欢一直充当着男同胞心目中的女神形象。韩林曾经在舍友面前夸下海口,一定要追到齐欢。而他,确实也付诸行动了。
大二期末考试的前一晚,韩林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确定了齐欢这晚就在宿舍里复习。天色渐黑,但是女生宿舍楼下依旧是人来人往的。空气里充斥着夏日的潮湿和闷热,看样子不久就会有一场倾盆大雨光临。
这个时候,就瞧见韩林宿舍的几个舍友拿着大包小包出现在了女生宿舍的楼下。很多相识的女生来问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这几个男生只说是秘密。袋子里装着的大多是蜡烛和烟花。几个男生趁着天色已暗,就开始在地上摆起了蜡烛。他们也有点小心思,特地找了个灯光昏暗些的地方,好让大家不能轻易发现他们所陈列出的图形。但是直到现在,韩林都没有露面。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地上的蜡烛已经排列整齐。几个男生相互看了一眼,各自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打火机,然后快速点点燃了所有的蜡烛。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随着蜡烛一支接着一支被点燃,由火焰围绕成的形状也渐渐显现了出来。外围的蜡烛围成了一个巨大的爱心图案,在爱心的左半部分,又用蜡烛围成了一个“齐”字。而在蜡烛的右半部分,自然是一个“欢”字。
蜡烛围成的整个图形很大,火光也几乎将这块空地照亮了。人群里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惊呼。有的女生还扯了一把身边男朋友的衣袖,说了句:“你看看,人家的男朋友。”
点好蜡烛之后,几个男生各自摆了摆手,迅速地收拾好东西,就撤离了现场。大家还在围观着满地的蜡烛,没多久,女主角就登场了。齐欢被一个陌生的女生领着走到了蜡烛的面前。齐欢看着满地的蜡烛,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又打量了一下人群,表情错愕地站在了原地。
这个时候,在人群身后响起了一阵小提琴的声音。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小提琴的乐声吸引了。拉小提琴的是韩林的一位舍友。这个大学里的大部分人,都身怀绝艺,笙箫琴笛总是略通一二的。
就在大家还沉浸在小提琴的乐声中时,另一边突然又响起了笛子的乐声。中西方乐器在韩林这两位有才的舍友手里被融合得非常完美。大家站在烛光下,站在夏夜里,听着鸟声蝉鸣,一时间都陶醉了。只有齐欢,看到演奏人之后,眉宇间的神色变得更加凝重了。
主角终于登场了。就瞧见韩林在这闷热的天气里,穿着一件长袖的白衬衫,打着领结,配着西裤,脚上还套着一双被擦得锃亮的皮鞋,粉墨登场了。乐声原来只是前奏,韩林才是主角。韩林字正腔圆地演唱着一首小众的英文歌曲,一边唱一边缓步走向了齐欢。当韩林走到齐欢面前的时候,嘴里的曲子刚巧唱完。这个时候,韩林一直放在身后的右手拿到了面前,手里捧着的是一大束红色的玫瑰花。
韩林单膝跪地,将花举到齐欢的面前,语气温柔地说了一句:“做我女朋友吧。”
齐欢看了眼韩林,又看了看韩林手里的花,许久没有说话。围观的人群早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除了一声声的惊呼之外,还有不少好事的人喊着:“答应他!答应他!”不知道的,还以为韩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