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北宸把兔子都拎出来,排好的放在地上,一二三四五的。
野兔的大小都差不多,区别是毛发颜色不同,不过看起来这皮毛是都挺好的,肉也一定是很肥的。
顾小麦想着这皮子如果熟好了,也可以做一件御寒的大衣呢。
獭兔大衣……卖得是要很贵的呢,更别提这是野生兔子毛坯了。
贺北宸拿出小刀就要道。“让我来给兔子扒皮吧。”
“你不敢的,再把你吓到。”贺北宸说。
顾小麦拿过他的刀,很淡定的说。“不会的,冯娟其实会逼我杀鸡,鸡,我是杀过的。”
原主是真的杀过鸡,如果她不杀鸡,冯娟就用棒子打她。
所以即便她再害怕,也是抓起了鸡脖子,用菜刀在鸡脖子上划了下去。
一刀见血,直接喷在了她的脸上。
她立刻就吓晕过去,再醒来之后,就更加的自闭,更加的不想跟人说话,只要一看到鸡或者是冯娟,她就瑟瑟发抖。
后来,见到人都害怕。
顾明坤就是看到这样的顾小麦,觉得怎么总像是个小偷似的,见到人也不叫,跟谁也不说话的,所以就越发的不喜欢她。
顾小麦最开始是在顾明坤那里得不到帮助,后来是接收到他讨厌的眼神,这让她更不敢与他接近了。
再后来顾思佳越来越大,变得越来越漂亮,逢人会大方的问好,在部队文工团里会唱歌,会跳舞,在学校里会背茂爷爷诗词,语录,样板戏唱的也是有板有眼的,任谁见了都说顾思佳很好,顾思佳不愧是战场英雄的女儿,虎父无犬女啊,总是这么被人赞美,顾明坤就更加喜欢顾思佳,最后心里就只有顾思佳这么一个女儿,还有一个优秀的儿子顾思宇。
顾小麦那个走路只会溜墙根,看人只会偷偷摸摸看的女儿,早就不知道塞进哪个烟囱塞子里了。
在顾明坤的心里,这个前妻的女儿,就是丢人。
想到这里,顾小麦是一阵的心痛,她穿到女主的身上,替女主重生活这一世,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改变一切,扭转这个局面。
可惜,日子是一天一天的过,事情是一点点的发展,顾明坤还没有回来,一切还得是按部就班的慢慢来。
贺北宸看到顾小麦眼睛里的伤痛。“那是冯娟逼你做的事,其实你还是害怕的。所以让我来,一会你吃肉就好。”
顾小麦执意坚持。“没关系的,让我试一试。如果我真的怕了,再把刀子还给你。”
“好吧。”贺北宸把刀子递给她。
顾小麦结果刀子,灵活的沿着兔子被箭穿透的位置划开,这样会保持兔皮的完整。
她的刀法还是很灵活的,并且也是很细心的,直接把皮从兔子的身上剥开。
“你刀法很娴熟。”贺北宸问道。
顾小麦认真的剥皮。“嗯,冯娟也让我剥过兔子的皮,如果把皮弄坏了,就会打我,所以练出来的。”
这话也是真的话,不是她乱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