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重生之创业人生>第三百一十一章 天娱娱乐公司的发展
不会怪罪你。”

听到陈平这么说,宋雪华也是微微松了口气。这一个月以来,陈平一直都没有参与到天娱娱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当中去。

说起来,陈平虽然对天娱娱乐公司未来的发展指引过一些大方向,但实际上,对于这些资金投入等方面的问题,陈平并没有太过关注。

甚至,这个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宋雪华自作主张了。投入了七千五百万的资金,就仅仅只是为了推出一位艺人而已,这也不得不说,宋雪华也表现得极为果断。

不过幸好,有了这七千五百万的投入,目前的高乐瑶在国内,也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名气。

首张专辑发布之后,前期宣传力度并没有跟上,所以在专辑刚刚发布的那段时间里,并没有为天娱娱乐公司带来大笔的资金回流。

然而现在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高乐瑶的名气也是越来越高。六月初发布的那张专辑,也为天娱娱乐公司带来了大笔的资金。

高乐瑶当初和天娱娱乐公司签署的合约当中,有着诸多的条款,其中有两条:

第一条便是天娱娱乐公司将会尽最大的能力,对高乐瑶进行宣传推广,甚至辅助高乐瑶进行各种歌曲的创作。

乃至于为高乐瑶提供天娱娱乐公司所拥有的一切娱乐资源,这些都是天娱娱乐公司能够带给高乐瑶的福利。

而在高乐遥的作品面世之后,高乐瑶也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最大的代价,便是双方的利润分成。

高乐瑶通过天娱娱乐公司所推出的所有作品,产生的一切收益,都需要分给天娱乐公司高达六成之多。

这在娱乐圈当中,也是极为少见的。绝对算得上是超高额度的分成比例了。

毕竟高月尧可是天娱娱乐公司主打的艺人,天娱娱乐公司却还要占据着如此高昂的分成比例。若是换做那些娱乐圈当中已经彻底走红的明星,恐怕根本不会答应这样的条款。

不过高乐瑶毕竟是一位新人,她是否能够走红,和天娱娱乐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所以在考虑再三之后,高乐瑶也同意了这样的条款。

毕竟这样的条款,也并不是一直存在的。

当初高乐瑶和天娱娱乐公司签订的合约,也仅仅只有三年而已。

天娱娱乐公司在三年之后,虽然拥有着续签的权利,不过真正能够选择是否留在天娱娱乐公司的,依旧还是高乐瑶本人。

所以可以说,和高乐瑶的这次合作,算得上是天娱娱乐公司一次极为冒险的尝试。毕竟没有人知道,一位刚刚出道的新人,到底是不是能够在娱乐圈当中走红?

甚至就连当初的宋雪华等人,都没有办法对此报以百分之百的信任。

不过当陈平拿出了《白狐》那首歌之后,甚至还有其他几首歌的模板,宋雪华等人才最终同意了这样的条款,并且不遗余力地对高乐瑶进行宣传推广。

而在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后,宋雪华等人也不得不承认,陈平的眼光极为毒辣。而且他的音乐方面的能力,也直接造就了高乐瑶,这样一个华语乐坛上冉冉升起的新星。

正是因为有高乐瑶的出现,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当中,高乐瑶的迅速窜红,才让天娱娱乐公司,在娱乐圈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而且高乐瑶,也为天娱娱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高乐瑶的首张专辑发布之后,定价虽然不高,可销售出去的数量却极为可观。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高乐瑶的首张专辑,销售数量已经高达三十万张左右。总体收益甚至已经接近了一个亿。

这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来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绝对是值得称道的。而这接近一个亿的资金回流,其中专辑的成本,还要刨除两千万左右。

剩下的八千万,基本上就是这张专辑最后剩下的纯收益!

当然,对于这张专辑的前期宣传推广,则完全是天娱娱乐公司的责任,并不计算在这笔资金当中。

也就是说,目前这张专辑,为天娱娱乐公司和高乐瑶本人,总共带来了接近八千万的纯收益。而天娱娱乐公司在其中,能够占据百分之六十的分成。

这也意味着,单单只是这第一张专辑,发布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天娱娱乐公司在高乐瑶的身上,已经收回了四千五百万以上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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