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重生之都市仙尊>第一百九十章宗主

蜜罐,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勇猛的动物,也是一种极端记仇的动物。

记得前世有一部电影,其中的男主角踹了它一脚,随后被它追出整个沙漠,直到男主角将鞋子扔给它的时候,它才放过主角,将仇恨转移到鞋子身上。

不对,又或者说,它的仇恨本来就是那只鞋子。

王方搜索记忆,赫然发现,密獾不单单是个记仇的生物,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生物,当鞋子踹了它一脚的时候,它会追着鞋子跑,但当对方脱掉鞋子,它却可以无视对方,任由对方搂抱,或用食物勾引自己。

这也就是说密獾不会随意攻击陌生人,尤其是对它好的人。

目光投注在不远处冰天雪地里跳脚的四哥身上,又看了看咬着裤子,疯狂发泄的密獾一眼,王方的眼神越来越亮,一个模糊的计划浮上脑海。

假如说前世的铁饭碗是体制的话,那么现在的铁饭碗绝对是土地无疑。

灾荒,尤其是王朝将要灭亡的年代,不管是当官,还是经商,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相对的,留存在自己的土地上,老老实实的务农,养殖,反倒是最稳定的发财方式。

而对于普通的农户来说,之所以养殖和务农不能发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山林里的野兽太多,农田容易遭受野兽的侵害,例如野猪,兔子,熊等等,种植出来的农作物,天然会损失一部分,有时候甚至会损失大半。

再加上蛇虫鸟蚁的存在,每次造成的损失,全都相当巨大,导致眼下的农村,经常会在田地里竖立稻草人的标志,用来防止鸟兽的破坏。

而另一方面,养殖业最大的困境在于,眼下没有合适的铁笼子,以及钢筋水泥土的库房,所有的收获都极易受到老鼠,黄鼠狼,蛇,甚至虎狼的侵害。

王方印象中自家奶奶最喜欢把鸡笼放在火炕旁边,一方面可以保暖,一方面可以防止黄鼠狼的侵害。

眼下可不是后世农药泛滥的年代,山野丛林间,各式各样的动物应有尽有,假如谁敢把鸡笼放在外面的话,很容易被成群结队的黄大仙吞吃干净。

而以上的几点,对密獾来说都不是问题,不要说小小的黄鼠狼了,就算真的来了几头恶狼,都不一定能战胜这个横行于非洲草原,连狮子鬣狗都不愿招惹的家伙。

而自己能养一头的话。

王方摸着下巴想,种种优势浮上脑海。

首先不用担心黄鼠狼等野兽侵害的问题,完全可以在院子里扩大规模,而不用担心损失的问题。

至于蛇,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只要来了,就有死无生,甚至于自己都不用给平头哥准备食物,这家伙绝对可以将所有蛇类玩死,毒蛇杀手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哪怕是五六米的蟒蛇在平头哥面前都不够看的。

另外农田里,粮仓里,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看护,只要把密獾放过去,想来足可以威慑各式各样,从老鼠到野猪大小不等的动物。

甚至于野熊,在密獾的战绩表里也是被抢夺食物的可怜对象,历史上被密獾抢走食物只能干瞪眼的野熊不在少数。

仔细盘算了半天,一条闪烁着金光的康庄大道浮现在王方眼前,此刻在仿佛换了一个模样,完全变成了一副金灿灿的模样。

“正好这家伙是幼年期,且自己对它有恩,再加上天气寒冷,它只能依靠自己,这样一来,恐怕由不得它不归顺自己。”

“归顺?”

这个词语出现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心生警兆,随即摇摇头:“还是算了,只要和平共处就行。”

这家伙可是极端记仇的暴躁脾气,对自己来说,别说归顺了,只要能相安无事就行。

“嗯,对,应该对平头哥好点,实在不行给它弄个火炉,非洲的生物跑到冰天雪地里,实在是有点可怜。”

盘算结束,王方的态度瞬间转变,招呼四哥跑来给平头哥道歉,不管它能不能听懂,起码态度要好点,这可是自己未来发财的保护神,不管怎样都不为过。

将自己的打算跟四哥解释一遍,四哥脸上还是一副犹疑神色,看着平头哥瘦小的体型,实在很难想象这家伙可以和野兽搏斗。

不过一想到当初母獾连斗五条恶犬的壮举,终于承诺下来,帮助王方隐藏平头哥的身份,两人一起负担平头哥的养育工作。

事情顺利解决,平头哥住进了王方的小屋,小屋内只有三人存在,根本不担心被发现的问题,再加上平头哥的主要居住地点是在床下,想来更应该不被发现才对。

至于二哥,根本不用担心,等他发现平头哥的身份,然后再想起来告状的时候,恐怕整个冬天都已经过去。

安顿好平头哥以后,王方整日里带着开怀笑容,不过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甚至于有些超乎想象的残酷。

密獾,又称平头哥,杂食动物,由于新陈代谢极快的缘故,几乎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食物。

假如王方有幸带着笔记本穿越,且还能上网查资料的话,他一定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描述。

而在眼下,真正和平头哥共处一室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家伙食量巨大,巨大到一个成人的饮食对它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甚至要两到三个人的份量才能满足它的消耗。

直到现在王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它喜欢捕食蛇类的原因,实在是小点的猎物根本不能满足它的消耗,唯有两米以上,小儿手臂粗细的蛇类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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