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对冲>第九十四章:五方会谈(第2700张月票加更)

ps:本来高洋还要出去继续兴风作浪,不断搞事情,不断打脸,审核小编来了句——你打算影射红通威慑力不足?还是想宣扬只要跑路就能卷土重来?联想到某网络中八竿子打不着的“三面旗帜”都能被指责为“影射三个代表”,那必须有人承担代价,谁是这个倒霉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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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钱塘专案组要求自己配合调查的电话后,常天浩第一反应打电话给乔冰倩,请她帮忙出面运作关系摆平此事。

关系在可是可非的地方很管用,陆筱敏不就因为他父亲和表舅的关系被撇清在外么?

如果说当初高洋挪用那笔款子产生利润要归属营业部所有,岂不是陆筱敏拿到的60万也要被收回?毕竟这也来源于那笔孳息。没被后续勾连进去就说明陆家的关系网发挥作用了。

所以他想如法炮制把自己撇清。

但想了想后又放弃了:一来这次和上次不同,涉及层面更多、更高,怎么和乔冰倩说?他和乔家又算什么关系?二来每次出事都让乔冰倩帮忙,就想着利用关系,何时才能自主并成熟起来?

考虑半天,他形成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不回避!亲自去解决难题,为以后更大纠纷增加实践经验,为此他进行了精心准备。

2月4日下午,两辆上海牌照轿车,一辆虎头奔、一辆丰田佳美抵达公安局大院,参与下午各方碰头会。

负责迎接常天浩的干警一开始愣住了,压根没想到这么大排场——车上一口气下来6个人,常天浩还走在最前面。

“我是常天浩,这位是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苏教授,旁边是他的学生;这位是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杨律师,旁边是他助手,他们二位都是本公司法律顾问,也是这次会谈我的辩护律师和法律顾问;最后这位是本公司法务专员……可以让他们一起出席吧?”

“好好。”

就在他们正要上楼时,李恒和律师也赶到了,看到常天浩这么大排场也楞了下,尤其是看到那辆虎头奔更一阵懊丧——要不是高洋,他今天也该坐上虎头奔了。他压根就不知道订的那辆虎头奔因为没及时付款而被经销商卖给了常天浩。

“常总!”

“李总!别来无恙?”

“哎,其他都好,就是这案子……”

“我也为这案子烦心,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走走走,外面冷,上楼再说。”

早有人把情况报告给主持会谈的专案组组长马处,他也忍不住皱起眉头:原以为从常天浩这里打开缺口容易,现在对方出动这么大架势,那今天场面就比较麻烦。但再麻烦也要解决掉,年底前结案才能交一份满意答卷不是?

会议开始后他先代表公安局做发言:“今天把大家招来,主要是协调高洋专案最后处理事宜。根据昆明警方提供的线索和我局干警及高洋亲友辨认,确信犯罪嫌疑人高洋已在出逃途中身亡,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亡且无其他共犯,本案刑事部分侦查、处理已告终止,剩余为民事纠纷。

与此同时,韩雪倒地流产事件与住宅所有权纠纷因与本案关系重大,也被专案组一并纳入会谈流程,共同解决。

首先声明,本局不对民事纠纷部分发表意见,更没有管辖和审理权限,邀请诸位到场纯粹是为各方构建会谈平台,希望诸位能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等合理方式进行救济……”

于是各方代理人都一一发表意见,就连牛总也有代理人——虽然他是个人出面,但好歹有投资咨询公司的帽子。

意见如常天浩最初设想的一样:

李恒方认为新世纪管控不力,制度失去制约,要求连带承担合理赔偿;

新世纪认为常天浩在前次投机中与高洋利用公司资金不当获利,应予返还;

牛总认为高洋提交借条真实有效,同时还拿出了房产证,认为只有在高洋能确实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从韩雪的经济情况看根本无力承担;

至于常天浩的代理人,则以善意获得为抗辩——常天浩操作时并不知道高洋挪用,也没有危害新世纪,要求返还于法无据。

本来他还和两位顾问讲高洋涉嫌挪用他的资金的事,但顾问都劝他不能这么说:你说高洋涉嫌挪用,那岂不是说也“可能”或“应当”知晓高洋会挪用其他资金?这对抗辩有麻烦。

他虚心地听从了辩护意见,只字不提,实际他是知道高洋这茬的。

聘请法律顾问还有个插曲,本来常天浩考虑程程在财大念书,打算从那聘请1-2专家担任,但后来出任的是华东政法专家。事后回头想,也幸亏没请财大,否则程程要求常天浩多钻研学术,他转头又花5万一年去财大请硕导当顾问提供服务——这是故意示威来着?还是想说资本凌驾于学术之上?

韩雪只有依依陪着,孤零零在会场,一言不发,她确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流产伤害,牛总也有关系,三言两语间变成双方争执后不慎倒地,这“不慎倒地”和“推搡倒地”显然性质不同,可你也没法证明就是人家把你推倒,所以牛总小弟拘留几天就释放了。

扯淡半天,各方都自说自话,马处面子有点挂不住,但又没办法,这么多律师、法律专家看着,万一他要有倾向性意见或者不合程序的规则被人抓到痛脚也是件麻烦事。

他几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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