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多情剑客无情剑>第八十七章 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肋下刺,往胯下刺,往耳边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个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乎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刃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上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来应该向后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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