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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狂龙》

小月的郁闷

《傲世狂龙》第一卷已经完结,唯一让小月觉得遗憾的就是更新太慢,没让读者的眼球过瘾。

我每天晚上七点下班家,从七点半到十点半这段时间是我最快乐得时光,因为我能把我心中的故事用键盘讲述给更多人。

我只有不到十万字的存搞,每天更新一章再写一章三千多字的章节已经是极限了。要知道小月的工作不是白领,而是工人;一个上班有点下班没点,周六周日不休,经常连轴转加班的工人。我没有充分的写作时间,但我又爱死了写作,所以我斗胆请求大家支持——我不能保证多久爆发一次,但我能保证书写的会越来越好!我能保证每天不断的更新!我能保证绝不太监!

当然了,这些也许只是暂时的,我可以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来疯狂存搞小小爆发,我可以苦练码字绝技来提高写作速度,我甚至可以在网络作家这个副业变成熊掌后把鱼扔掉——但这些都离不开读者们的支持!

呼~~~写点东西觉得舒服多了。兄弟们要能理解小月就在书评区发贴着鼓励下我,要觉得小月欠骂也可以骂出来——无论是鼓励还是谩骂小月都会视为金玉良言!

庆祝首页字推

傲世狂龙终于在首页文字推荐,这和兄弟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小月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从今天起特地一天更新两章~~呵呵,兄弟们多多砸票,多多收藏——因为你们的支持才是小月真正的动力!

引言之山林弃婴

盘龙岭百丈峰远离着都市的繁华,依旧翠绿、挺拔。这里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仙境。

早春的清晨,是盘龙岭最美的时候。点点新绿,潺潺流水,鸟语花香。而这时,除了小鸟的鸣叫,隐隐还能听到婴儿的啼哭。

这声音吸引了一人一兽。人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兽是一只斑斓猛虎。他们几乎是同时找到了声音的主人。老人根本没有理会张牙舞爪的猛虎,就像看待家猫一般无视它。他轻轻抱起小孩,怜爱的摸摸婴孩的脸蛋,脸笑得像一朵花。

猛虎哪能让到嘴边的食物逃掉?它历吼一声,向老人扑去。老人先闻虎啸,后闻恶风,慢转过头,嘴里冷冷说道:“畜牲!不知死活!”话刚落地,一口粘痰已经唾向老虎面门。山林中顿时传来一声凄惨的虎啸——那口痰竟自猛虎前脑穿透,自后脑穿出。猛虎再次落地,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老人拽着死虎的尾巴,像拽一只猫似的向百丈峰走去。

第一章,狂龙出世

静夜。残星。冷月。凉爽的风赶走了白天的燥热。盘龙岭下,树林中,一个黑影在枝头穿梭。

看影子,像个人,但看动作却不知比猿猴灵巧多少倍。转眼间,人影已经来到树林边缘。他跳下树,一步没有停留,向车站方向杀去。他跑得好快,转眼间已经看见了村落。按照地图的指示,车站就在村口!

抑制住心中的狂喜,他施展轻功,蹿房越脊,一条直线向目的地跑去。他一边狂奔嘴里一边小声嘟囔:“看来还是朕聪明,要是白天的话,朕可不敢在别人家房顶上飞来飞去!”想到得意之处,不由哼起了小曲。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他的身影已经出现在长途汽车站。他抬眼看看璀璨繁星点缀的苍穹,嘴里嘟囔:“狼爪子,熊屁屁,终于赶上了!”

他中等身材,上身穿一件灰色休闲t恤,下身穿一条深蓝色运动裤,脚蹬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背上背个黑色的旅行包——每件服饰上都印个硕大的‘对勾’。微弱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俊美的轮廓。细看他的五官,你会发现每一样都是造物主最完美的杰作。

他叫林晓龙。就是引言中提到的那个弃婴,也是我们俊美绝伦,身手不凡的主角。他被老人收留,指‘林’为姓,而发现他时又正值拂晓,故取名晓龙。林晓龙五岁学艺,十年有成。今天是他艺业学成,下山闯荡。

林晓龙虽然一直生长在深山老林,却没有和时代脱节。这一点,光从他耳朵上插着的mp3,嘴里哼着的《灌蓝高手》主题曲,还有身上的‘对勾’就能看出来。

随着mp3的歌曲转换,林晓龙哼起了外国摇滚乐。离末班车到来还有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他拽出手机,想翻两页闲书消磨时光。

突然,林晓龙的耳朵顿时竖了起来。因为他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了一个声响——一声微弱的呼救——女人的呼救!没等那人喊第二声,他已经像箭簇般射进树林。

听声辩位是林晓龙学的第一门课,所以他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声音的发源地。不远处一棵榕树下,三个男人在和一个女人纠缠。女人已经被他们按倒在地,无力的挣扎着。林晓龙飞身跳上一棵大树,再一提气,轻轻落在榕树枝头。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女人——不,因该说女孩才对——充其量只有十七岁,她身上的衣服正一件件的那三个欲火焚身的男人一件件扯下来,片刻工夫,少女美丽得身体已经完全暴露在空气之中。

三个男人同时褪下裤子,强j罪的帮凶正昂首挺胸,耀武扬威。

林晓龙虽然未经世事但也饱览群书,他知道这三个男人在做什么。看着少女美丽的躯体以及脸上绝望的泪珠,他心中顿起怜惜:狼爪子,熊屁屁,你忍着点……朕这就救你!

这时,两个男人蹲在少女两侧,同样是一只手按住少女一只胳膊,另只手拉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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