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待拆迁的棚户区,老旧的筒子楼,房子都是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两边都是单间,中间是过道,过道两边都是住户的简易厨房,油烟到处都是,电线网线纠结成麻。
汪莉娜醒过来第一眼,就看到红头发的男孩脑袋枕在他胸口,她上身还穿着件贴身胸衣,下身什么都没有,而旁边的男孩子,只穿着个裤衩。
汪莉娜头痛欲裂,看到这般光景,自己先吓昏了头,慌慌张张找到自己衣服,整备穿上,king醒了过来,看着她,一把扯下她手中的衣服,翻身压住她,汪莉娜挥拳死命打他,嘴里嚷道:“你放开我,放开我。你敢强暴我试试,你知道我是谁吗?”
king轻笑一声,道:“ elizabeth,你是我的女王,是我亲爱的女孩,是我的宝贝。”
那男孩嘴里情话绵绵,手上动作也没停着,边在她身上撒野,边道:“宝贝,怎么办?我好像一夜之间就爱上你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甜美的女孩。我真的好像对你一见钟情了。”
汪莉娜不挣扎了,忽然觉得一切都是徒劳的。
此刻,透过头顶破败的窗户,斑驳的墙上的壁纸,窗外嘈杂的声音,屋外飘来的令人作呕的油烟味,一切恍如隔世,她感觉自己不再是她原来熟悉的那个世界的人。
她仿佛看到那天和文晖在一起的情景,那时候,她是以多么谦卑的姿态爱着他的,她把自己奉献给他,却并没有让他视如珍宝。
她眼里流出泪水。
身上的男孩横冲直撞着,那种莽撞的热情,似乎完全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他热烈的膜拜着女孩的身体,占有它,又不遗余力取悦着它。
快感骤然来临。汪莉娜什么都不想了,她伸出手,抓住男孩红色的头发,手指插进去,视线模糊起来,只剩下感官,愉悦,如色彩缤纷的鸡尾酒,在血液里炸裂翻涌。
什么都不去计较,什么都不去想的话,原来,快乐到头来不过就是**迷墙。
汪莉娜嘴角泛起笑容,如痴迷的羔羊,在男孩的身下,把自己的姿势摆成一副最**的画。
如果,爱一个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人生还有什么大不了?
如果说,青春年少就是一种伤害,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被伤害的后果。那种莽撞的热情和天真,像酒吧里的鸡尾酒,充满诱惑,像夜店嘈杂的音乐,有一种颓丧的吸引力,叛逆的青春,躁动不安的心,无处释放的热情,如果撕裂可以带来快感,又有什么好害怕?
往前走好了。
于耿的人生,就是这样的不负责任的生长着的。
跟喜欢的女孩子上床,买她喜欢的东西送给她,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心有余力不足,一分钱难死英雄汉,纵然儿女情长,奈何英雄气短。
没钱用了,他就去酒吧驻唱一个星期,有钱就去买酒喝,去找一切他找得到的女孩子,用他还算英俊的迷人脸蛋,几乎没有失手过。
他高中时候叛逆,逆的是他父母的全部希望,书不读了,跑出来寻找梦想,参加各大音乐赛事的全国海选,过五关斩六将,先开始还兴致勃勃,到后来终于明白,自己天资有限,出人头地,有如水中捞月,白瞎他几年光阴,人却回不去了,回不去他的高中时代,回不去他父母身边,就在城市漂着。
他用尽一切力气活着,赚钱解决一日三餐,偶尔有钱了还可以奢侈一回打个牙祭。认识三五个兄弟,买醉时有人跟他一起划拳。那些兄弟觉得他义气,会来事,长得一表人才,撑得起场面,自愿做他跟班,不过抱团取暖,五个人里,只要一个人有工作,就意味着五个人都可以活下来。
所以,于耿不觉得他现在的生活有什么缺憾,他过得很惬意,自在逍遥,有吃有住,有酒喝,有兄弟朋友,有源源不断来到他生活里的女孩子。
直到他再次醒来,那个女孩不告而别。他忽然间明白,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已与他擦肩而过。
他穿着身上仅有的裤衩,跑到外面,跑到大马路上,跑到棚户区陈旧的凌乱中,在早秋的风中大喊:“伊丽莎白!伊丽莎白!”
他喊了两声,忽然想起她告诉过她的名字,他忽然意识到那可能是她的真名,因为,她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教养,却又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单纯。他跟她相处的这短暂的时光里,他已经看出来,她来自于一个与他完全不同的世界。
可是,他准备开口的时候,却发现他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因为,他记不清楚她告诉过他的那个名字是什么。
他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细细搜索着她留下的蛛丝马迹,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耳环。
汪莉娜一夜未归,她父母并不知情,所有的人都不知情。他们都出差在外。他们以为女儿如她此前报备的一样,在文晖家里过周末。有柳怀珍照顾她,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她离开那个红头发的男孩,和他嘈杂不堪的生活环境,悄然的回到家里,去泡了个澡,将身上那套衣服,一丝不剩的脱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那个荒诞不经的夜晚,没在她的生命里存在过。
只是,她好像记住了那个叫king的男孩子。一个野蛮生长着的男孩。满头的红头发,像末日背景里一缕流动的鲜血,明明走投无路,却那么倔强的活着,活得那么的酣畅淋漓,还自以为潇洒不羁。
king。她轻轻地叫了一声,嘴角抹起一丝笑意。
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