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替罪羔羊……
想明白这一点,我觉得事情更加棘手了。对方能心思缜密的设下这种圈套。估计已经把所有与自己有关的证据都消除了。而就算我把自己猜测到的事情说出来,警察也只会认为我在为自己强行开脱。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我的杀人动机。
和痞子学长的争执,是确有其事的,而因为这样的争执奋起杀人。并不算多离谱。在学习与就业双重压力下,很多学生的精神状态都不稳定,受到强烈刺激产生杀意,再正常不过。尤其是零四年的马加爵案,影响甚是恶劣。以至于全国都对学生的精神方面高度重视,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网上都流行着一句话:“感谢室友四年不杀之恩!我错了!”
所以,学生的身份,对此时的我来说。并不是什么优势,反而成了警方怀疑的另一个理由。
见我沉默不语,那位警察走回桌子前,点上一根烟,说:“该坦白了,其实没必要拖延时间。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我们是可以考虑对你从轻处罚的,例如激情杀人啊,自卫过当啊,这些都不会判死刑。所以,说说,怎么杀的她?”
我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能说的,只有不可信的解释。警察不会想听这些,他们只想从我口中得知,凶杀的整个过程,最好能详细一点。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早点结案,回去喝茶,等待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