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混过二十年>第四百零六章.人与狗不同
是喜欢结婚吧,哪个小姑娘不喜欢穿婚纱,哪个小姑娘没有幻想过自己结婚的那一天,嫁给的是一个白马王子?穿着洁白的婚纱,两个人幸福的牵着手,一起走入婚宴的礼堂呢?

我想你也是这么幻想过吧,也想找一个白马王子,可能不是很帅,但是自己一定是自己非常爱的那一个,女孩子么,都是喜欢想找一个自己爱的,或者是爱自己的,长的只要差不多就行,能领的出去,拿的出手,那就可以了。

可是你在想想你自己的找的这么个玩意,多大岁数了,还有一个那么大的孩子,那孩子的年纪都快赶上你大了吧,你不觉得很尴尬么,虽然现在的人长相都不是很老,但是岁数在那放着呢啊,身体的机能和身体的素质也摆着呢啊,你自己感受不到么?

还有啊,那就是,人家找的都是一个白马王子,你这可到好了,你找的这完全就是一个白马大爷啊,这岁数也太给力了啊,而且这匹白马大爷好像是跑不了多远就得趴下了吧,毕竟有那心,也没有那个体力了啊。

不说别的吧,如果说那个男的真的是一个爷们的话,那他就把自己的媳妇彻底的抛弃,也别管人家干什么,那就各过个过的,谁也没有掺和谁的事情,孩子的那方面,你该拿生活费就拿生活费,该拿补课费就拿补课费,一点都别含糊。

孩子愿意跟谁就跟谁,但是我想这个孩子一定会跟自己的母亲的,都不愿意跟父亲,那毕竟他父亲是不一个篮子,就会扯犊子,抛弃了自己的媳妇,还有自己的孩子,他没有做到一个父亲该尽到的责任,肯定不会选择跟他的。

如果说这个孩子真的跟了他的父亲,那请问一下,他的父亲有能力抚养他么?能够掏的起钱供孩子上学么?能够个孩子买的起衣服,能够给孩子教起那么多的补课费么?一个月挣的三千块钱能够用么?肯定不够。

或许这个孩子真的是懂事,不想给他父亲添麻烦,或者是不喜欢他的父亲,只喜欢跟这母亲去生活而且他的母亲挣钱多啊,一个月六七千块钱,比他那废物父亲强的太多了,而且自己的母亲还年轻,长的还漂亮,肯定还会找到一个好的,有钱的,年纪大的,能照顾两个人的。

可能这个时候那个小姑娘就会说了,她就是特么的不要脸,还找一个岁数大的,有钱的,怎么那么不知道廉耻啊,真不要脸,就认的钱,真是一个彻透彻底的渣女,一个疯女人,竟然这么对待自己的老公。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就只能骂你一句了“我草你妈了隔壁”人家咋的了,人家三十多岁了,孩子都那么大了,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怎么就不要脸了呢,他愿意这样么?那不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么?

你才是真正的特么的不要脸呢,要不是因为你的出现,因为你的骚哄哄的外表,贱兮兮的勾搭,人家幸福的一个家庭能变成今天如此的样子么?能么?还不都是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不要脸的疯女人造成的?

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么的被你拆散了,你自己的心里过意的去,不觉得后悔么?脸不红么?我想你应该不会的,你就是一个不要脸的女人,怎么会后悔呢,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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