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时候,萧临镜醒了。
“你只是普通的昏迷,本来只用几天便能醒来,但你的潜意识里,不愿醒,”
萧临镜打量着周围,虽然还是原来的布局,但一切都换成了新的,除了伸进窗里的那一株桃花,他竟然在大火中得以幸存。
“看来这束桃花跟你有缘,每次你醒的时候,伸进窗内的这一支桃花总是开的正艳。”
“这是她给你的书信,她让我告诉你,她爱你。”
“她呢?”
“那日她把疆良引入大漠深处,大漠刮起了暴风,后来我派人去寻找,只找到了这柄断刀。”
萧临镜拖着软绵绵的身体走到桃花树下,坐在地上,打开书信:
阿镜啊!
我是长歌呢。
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恨死我了,不过没关系,因为这时候,我已经死了,就算没死,也是一个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傀儡。
也不要因此难过,你是个傻孩子,爱一个人就容易付出所有,弄的自己断壁残垣的。
我不想你那么痛苦的活下去,所以,如果你知道了我的所作所为,以及对你的阴谋诡计,应该,会忘了我吧。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疆良是谁吗?这样吧,我说出他的另一个名字——夏觉。
没错啦,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江湖五君子中最小的那个小君子夏觉。我是夏觉养在地下暗庄的死士。
我不知道我从哪里来,从有记忆的时候,就一直活在地下暗庄里,和一群一般大的同伴接受魔鬼般的训练,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也不知道何为温暖。
直到有一天,地下暗庄的门打开了,一束阳光灿烂穿透这无边的黑暗,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阳光的温暖,虽然有些刺眼,但我很欢喜。然后我看见一个白衣少年手里抱着一把粉红色的花枝从光里走来,简直阻隔了我看这世界的所有视线,是我目之所及的一切风景。
他走到我身边,笑着对我说:“你愿意跟我走吗?我带你脱离苦海,许你荣华富贵。”
他嘴角有浅浅的梨涡,笑的时候很好看。
那时候我以为,他是上天派来解救我出去的神仙,就不顾一切的跟他走,爱上他。
一眼万年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感情吧。
后来我知道,那种粉粉的盛开在枝头的小小花儿有一个妩媚的名字,叫桃花。
他说他最喜欢桃花,带我去看他亲手种下的七亩桃林。
那是我第一次在世上见到的那么美好的东西,而那个携花的白衣少年叫夏觉,他是江湖五君子中的小君子。
能陪在他身边,我很开心,为了能永远的陪着他,我愿付出所有,他说什么我做什么。
有一天,他抱着我说:“长歌啊,我想做武林盟主呢,你替我杀几个人可好。”
我在一柱香之内,杀了名单上的四个人并将他们的尸体带到夏觉的面前,夏觉高兴的亲吻我的额头,说:“要怎么才能让他们身败名裂、死得其所呢?”
然后,夏觉在自己身上刺了几刀,假装昏倒之前把一柄全身漆黑的断刀藏在二君子身上,笑嘻嘻的对我说:“长歌啊,他们好可恶,为了天下第一风涯刀竟然罔顾情谊设计阴谋来害我,还好你救了我,谢谢你。”
第二天,长歌的名字就传遍江湖,为了感谢救命之恩小君子夏觉将风涯刀送给了长歌。
从此,长歌这个名字就活跃在江湖中,她们说长歌是个屠杀黑暗的光明使者,其实,我是一个屠杀光明并栽赃陷害的龌龊小人。
我带着夏觉的死亡名单,一路厮杀,栽赃陷害。那时候我经常满身血污,睡在泥泞里,疼痛和杀戮占满了我所有空间,我喜欢喝酒,因为喝酒能缓解疼痛,我喜欢桃花,因为美好的东西能让我少做噩梦,多梦见夏觉。
夏觉说,等我杀完名单上这些人,他就会见我,并娶我为妻。而巫衣教的萧临风就在名单的最后一个。阿镜啊,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迫不及待的要杀你吗?
我到滇西的第一天,听到大街上有人说,萧二公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却是个傻子,为了一个从未见面的女子竟然在后山种满了桃花,在每棵桃树下面埋了花廖酒。听说了吗?那个女子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快刀侠盗长歌,这个长歌可是个人物,凡是穷凶极恶之人,没有她杀不了的。
当时我第一想法是,这还真是个傻子。
于是我暗自决定,先让你爱上我,然后接近你哥,找出他的弱点,杀了他。
很快,我就找到了你哥的弱点,就是你。
为了你,他大概什么都肯做吧,你猜,如果我用你来要挟他,他会怎样?
于是我决定,与你成婚。
他弟弟成婚的那一天,爱他如命的哥哥当然会卸下防备,忙的不了开支,那时夏觉和死士就会洋装成祝贺的人潜入萧家,在各处买下□□,□□一炸,你哥就会方寸大乱,再拿你要挟他,岂不是很容易?
嫁给你的前一天晚上,我激动的很难入睡,想到这个完美的计划,我就开心,终于要杀完名单上最后一个人了,那时候,我就能见到我爱的夏觉,嫁给他,永远陪在他身边。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嫁给了夏觉,他唤我娘子,我要和他一起终老。
第二天,当我站在桃花树下等你的时候,你骑着一匹白马,开心的样子让人不忍心伤害。
如果杀了这样一个少年会遭天谴吧,我还不想那么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