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投射在床边,白晃晃的有些刺眼,眼前的明亮提醒她,刚才不过是梦境一场。
可她恍恍惚惚间竟然觉得,那梦中的画面是真实存在的,那些在小女孩身边一个个消失的人,好像都和自己有着某种关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很熟悉。
那女孩,难道就是自己吗?
他们,会是自己的亲人吗?
如果是,为什么在梦中会离自己而去,直至消失不见?
重重疑云压在她心头,她焦灼的皱起黛眉,想要记起更多。她拼命想,拼命想,除了头越来越疼,一点结果也没有。过去,像是被人用盒子锁了起来,而她却怎么也找不到打开的那把钥匙。
随即,她有些疑惑,为什么苏博文从未提起她的家人?假如他们之间是情人的话,他没有理由不认识她的家人啊!还有,她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受了伤失去记忆,为什么家里人没有照顾她,反倒出现在他的寓所里。
难道自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不然要怎么解释她出事醒来后,第一时间会在他的寓所里。
还有一点她蛮奇怪的,好像前晚他看到自己的第一眼,也很惊讶,而且还问起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这足以说明,在这之前,她一定不是呆在这个地方。
那么,在这之前,她倒底去了什么地方呢?她失去的记忆还有可能找回来吗?他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凌嫣握拳轻捶了几下自己的小脑袋,越是想不起来,她越是想记起。人,真是矛盾。
一个人活在世上,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记得,这应该就是最为悲哀的事情了。比这更加悲哀的是,她还得做他的佣人,否者连落脚的地方都不知道在哪里。
轻轻掀开被子,走下床,她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又睡在了他的大床上。她记得很清楚,昨晚明明是睡在沙发上了啊,是什么时候睡进来的。
难道是他?但是,让她睡沙发的人不也是她吗?难不成自己梦游抢了他的床?不过,既然他让自己安心的睡到早上,说明他没有生气。
想到这儿,凌嫣心里竟然有些微的温暖,弥漫在胸口。
只是,这份感动只维持了短短的几分钟。在她来到客厅,看到茶几上的那张纸,不对,应该称之为合约,她初略的扫了几眼后,马上义愤填膺的扔在了地毯上。
合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1.她必须听从他的一切命令,不得提出异议。
2.她不许擅自离开,离开寓所必须征得他同意。
3.她不可以结交异性,更不准带回家。
4.她不许多嘴,不能打探他的隐私。
5.不许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6.不许和他顶嘴。
7.假如违背任何一条,她立马卷铺盖走人,并且赔偿巨额违约金。
凌嫣气双手叉着腰,胸脯因为剧烈的喘气而上下起伏,一张樱唇高高的撅起,杏眼圆瞪,不断的向外喷着怒火。
这分明就是趁人之危嘛,他这不平等条约完全是在维护他一个人,关键是每一条都不合理,什么离开这房子还得征得他的同意,晕倒!那要是他n多天不来,她生病死在这里面了,也不给离开吗?
还有还有,不可以结交异性,这是什么道理?要在以前,他们之间是情人,这还说得过去。现在,她不过是在这里做他的贴身佣人,居然连结交异性朋友都要受到限制,这算什么逻辑。难不成要她一辈子守在这里,慢慢熬成老姑婆?
就知道他留下自己,目的肯定不简单,极有可能,自己失忆以前狠狠的得罪过他,现在,给他逮到机会,正好可以报复。
小心眼的男人。
凌嫣在心里把他鄙视了n遍。
茶几上另外一样东西倒是引起了她的注意,一张金色的卡片和一个小巧的手机。下面还有纸条,纸上劲挺苍健的笔记,不用说,肯定出于他之手,龙飞凤舞的写着几句:
卡上每月限额两万,用完即止。手机二十四小时待命,不许关机。
哈!她都给他禁足在这小小的房子里了,哪里还需要什么钱,不管多少,她都没地方把它们花出去。至于手机嘛,她更觉得没什么用处,家里有固定电话,又不是联系不上。况且,眼下她也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她倒是巴望着有,不用伴着这个瘟神。
ka工作室,高珍雨办公室内,传出她急切的声音:
“什么?找到凌嫣了!她在什么地方?”
“好,我马上赶过来。”
高珍雨挂掉电话,拿起一旁的手袋,急匆匆的走出工作室,来到停车场,发动了自己那辆车,没入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流中。
前两天,凌嫣在高珍雨工作室,说好第二天来上班,没想到不但第二天她没有如约出现,这两天连打她电话,都是无法接通。本来她以为她只是手机没电,又正好有事没来工作室报道,所以也就没怎么在意。但是昨晚她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去她新买的住处探望她,敲了半天门都没人应答。一问楼下的门卫才知道,这所房子的主人,从前天开始就再没出现过了。
莫名的,心里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她赶紧找到之前在凌家做佣人的吴妈,一问之下才知道凌嫣好几天都没跟她联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