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芳华乖巧地吃着盘中的炒面,睡衣已经换掉了,转而是穿着短袖t恤和喇叭裤,外面再套上一个紫色的薄外套。
阮禾籍盘中的面已经吃完了,叉子随意地放在盘中,右手撑着下巴,怔怔地望着窗外。与常见的青少年不同,阮禾籍的兴趣并不广泛,也没有去涉猎各种东西的热情,他的生活似乎平淡如水,甚至连作为年轻人交流最重要的工具――电子游戏,他也提不起兴趣。
在别人眼中,他的生活似乎很乏味,别人觉得有趣的东西,他都不觉得怎么样。
所以,在没有事情做,也不看星星的时候,他更喜欢做的事情是发呆。有时候发呆他会胡思乱想,有时候则是脑袋一片空白,有时候则是近乎白描般将眼前的景象在脑海中刻录下来。只是这种发呆,在别人眼中是呆滞,更有甚者还会在私底下说其实他们兄妹两个都患有精神残疾,被父母抛弃,只能吃着政府的补助金过日子,最大的财产便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
对于这些流言蜚语,阮禾籍不如何在意,也不想去管。别人说他精神残疾,他却更觉得那些人才是精神残疾,每日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做什么事情都是浮于表面,就连工作用的机器人,都要比他们明白事理。
阮禾籍不知道的是,他想的这个正是如今社会最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物质进步过快,精神资产没来得及跟上造就的普遍精神空洞。人们浮躁,快速,任何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任何时候都只会做不会想,一个恶劣的时代。
当人们变得什么都不缺的时候,他们才会发现其实自己什么都缺。这是一位出名的天文科学家说的话,他因为成功证明快速射电暴的重复是由于磁化场碰撞中的排列组合问题而获得了诺贝尔天文学奖和诺贝尔物理学奖,被称为“五届诺贝尔唯一当之无愧获奖者”。
《双城记》开头,“这是最高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与这个时代不谋而合,也许那位诺贝尔获奖者说过的话不谋而合。
阮芳华吃完了盘中的面,乖巧地收拾盘子并拿去洗,阮禾籍并没有阻止她,因为她总有必要表现自己是有价值的。她虽在某些方面脑子处理不了,但其实并不是一个十足的笨蛋,或者应该换句话,她是疯子,不是傻子。
她的缺失有时候连阮禾籍都不懂究竟是什么,因为她有时候表现得非常聪明,聪明到比阮禾籍见过的所有聪明的人还要聪明。但是她学不了习,除了把字认全,学会说话,她在学习上几乎寸步难行,就连乘法,都完全学不会。
这么看,她也的确是傻子。
上帝只是拿走了她身上某一样东西,正如那位诺贝尔获奖者说的,当人们什么都不缺的时候,人们什么都缺。正是因为阮芳华缺少了什么,所以她又是什么都不缺。
这是一个很绕的逻辑,想着想着甚至把阮禾籍自己都整糊涂了。罢了,也没必要想这么多,他是自己的妹妹,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妹妹,自己有必要做的就是好好疼爱她,给她这个世界上一切的爱。
去他娘的世界,去他娘的文明,我不过百年匆匆,管他们这么多干什么,发发呆,随便想想,照顾妹妹……看看星星,这就足够了。
阮禾籍察觉到了自己话中的矛盾感,也懒得再去纠结,想得越多,人就越傻。这不是哪个名人说的名言,只是他自己的直观感受而已。
盘子洗好了,阮芳华乖巧地把全身镜搬过来,接着在椅子上正襟危坐。因为她喜欢,所以椅子特地买得很高,好让她坐着的时候能够悬着脚。她很喜欢前后晃动双脚,阮禾籍知道的。
妹妹啊,其实把椅子搬到镜子面前是更好的选择,也更轻松,风险也更小。阮禾籍无奈地在心中说道,他明白阮芳华的意思,她对时间没有概念,却总能特别明白地记得这个周期:七天两次。
他从抽屉中拿出长梳子,把芳华的长发拨到椅背,一点一点地帮她竖直。她的头发很长,印象中至少蓄了几年,因为她不喜欢剪头发,每次剪头发都会拼了命地反抗,所以如果没有必要,他绝对是不会带芳华去剪头发的――毕竟有一次就因为她折腾被划伤了,那道疤痕现在还挂在她的耳下,幸亏没划到脸,否则就破相了。
阮禾籍也不知道破不破相对芳华有什么差别,她心中没有美丑概念,对除了阮禾籍以外的人接触也是零容忍,根本嫁不出去的,好看顶啥用?只是偶尔他看着也是心痛,不忍她瓷娃娃般的精致模样受到一点损害,无论怎么样,她的确算得上特别漂亮了。
头发被拨成一缕缕,芳华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似乎还发着光,对她而言这是比笑容更高级的高兴的表现形式。她看起来很舒服,让阮禾籍都有些纠结有时候头发交错卡住梳子他梳下去的时候她究竟痛不痛。
他有问过,但似乎阮芳华对于痛的概念也很模糊,因为他记得有一次他给芳华剪指甲剪出了血,她也说并不痛,但她自己不小心撞到头,都可以叫痛叫上一整天。
这倒是和幸福掩盖了疼痛不同,或许两个时候她感受到的的确是不一样的疼痛,所以前种疼痛她不认为是痛,后中疼痛她却认为是高级疼痛。
她对世界的理解就是这样与众不同。
“今天要什么样的发型?”阮禾籍温和地问她。
“辫子!散发!”
“好好。”
阮禾籍拨出一缕缕头发,打成了各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