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子,按照中国人的审美而言,不足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比较小。他叫扎克-拉文,是ucla棕熊队的得分后卫,他以新生的身份已经坐稳了主力。
扎克-拉文看见余欢便笑着道:“嘿!余,你每一天看起来都要好一些呢!”
余欢点点头,扎克-拉文又跟堂姐打招呼。“学姐好!”
扎克-拉文把自己带来的披萨拿出来给余欢,道:“我不知道学姐也在呀!我还有三明治,你们等等我去拿。”
余欢指了指饭盒,道:“我这还吃着呢!不用。”
扎克-拉文也就不再起身了,他一边吃披萨一边说道:“余,虽然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我的感觉告诉我那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我也不想多问,只是我觉得你不应该这样。酒精并不能解决问题,你要振作起来。”
“下午你跟我一起去打球吧?我爸爸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难受的事情就去打球,如果一场球没办法解决,那就打两场球。如果一直没法解决,那就死在球场上。昏死在球场上,总比昏死在酒桌上好吧?”
“最后那句话是我自己说的,你觉得怎么样?”扎克-拉文说道。
余家萱在一旁说道:“你跟扎克(拉文)去打打球也好,上课也不急于这一下午。”
余欢看了看堂姐,又看了看扎克-拉文,本来他想下午先去上课,然后再想办法赚钱,毕竟他领先这个世界其他人五年的时间,是有很多赚钱的机会。距离大二的注册时间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余欢相信自己能赚到学费。不过下午先跟扎克-拉文去球场打打球也行,以前他颓废了五年,身体被酒精和大麻侵蚀,身体已经很差了,而现在他回来了,回到自己开始颓废的一周以后,他得好好锻炼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