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大唐龙牙>第160章 大唐神射

倒是刘淑雯开了口:“家父是已逝鲁国公-刘文静,刘肇仁!”

刘文静?!

李渊指着刘淑雯的筷子都掉到了地上,竟然是刘文静的女儿!

李渊叹息一声说:“朕对不起刘文静,想要补偿却没了目标了,如今他尚有后代于世,朕也算放下了一段心事。”

说完,李渊从腰上摘下一个玉佩,对李世民说:“朕要向你讨个人情。”

李世民拱手说:“父皇说的哪里的话,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就是了,孩儿定当遵从。”

李渊朝皇后招招手,把玉佩交给皇后,让皇后给刘淑雯送过去。

李渊对刘淑雯说:“这块玉佩,是已故窦皇后的遗物,朕今日把它送给你,凭借此物,你可以对皇家提一个要求,只要不是太过分,不论是朕还是皇帝,都会答应你。”

这已经是李渊摆的最低的姿态了,裴寂那一日的留音,满朝堂的官员都听到了,李渊如果想让自己在史书上留下的名声好点,只能尽力补偿刘淑雯。

刘淑雯对李渊福身一礼,接下了玉佩,这是她父亲的遗泽,她没理由不接受。

了却了刘文静的事,李渊又询问起秋猎的事儿,以前他以为自己余生都会被圈禁在皇宫,成一个“囚犯”,但现在看来却不是如此。

那天他走到宫门口,突发奇想想要出宫走走,结果他的皇帝儿子不仅没有阻拦,还遣无名送来了一袋钱币,叮嘱他早些回来。

那一天,没几个人知道一个太上皇,居然跑到了天下楼豪赌坊玩了个爽。

李渊也擅长射箭,秋猎的事儿,他也想跟着。

李世民自然答应了下来。

一场午间酒饭草草了事,吃饱喝足的李渊又拿起了球拍,对着冷锋挤了挤眼色,今天阳光明媚,秋风不起,挺适合继续打羽毛球让他偷师的呀。

秋猎,原本和春耕一样,是皇帝表示关心军旅的一种方式,只是因为秋猎耗费惊人,大唐建国之初就禁止了这一项运动。

只要看一看漫山遍野的精锐士兵,和无数的仆役,就知道为何说秋猎糜费惊人了。

皇帝出行是大事儿,没有个三四万军士护着,就是朝臣也不会同意。皇帝出行,礼节可以从简,安全防卫却不行!

秦岭附近有一处皇家猎场,虽然没有人管理,一直是废弃着的,可是仍旧没有猎人敢铤而走险地进入皇家猎场打猎。

平民挑战皇权,下场一般都会很凄惨。

各个将军率领军士们从四面八方用巨鼓烟火(浓烟和火)驱赶野兽,把它们赶向只有一个出口的山谷。

山谷崖边,李渊、李世民、冷锋、冯盎并辔而行,每个人都手持弓箭,静静等待猎物出现。

冯盎现在是沉迷于学习无法自拔,冷锋的婚宴,他也没有尽情畅饮,而是中途就离席回文院学习去了,这次秋猎,他本来也是不想来,想趁着离去前多学一些东西。

冷锋不得已只能给了他一整套的术算书,让他能够回去自学。

看着远处群鸟四飞,李渊拉了拉弓弦说:“朕好久没打过猎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射到野兽的眼睛。”

这个时候打猎,猎人都要尽量射猎物的眼睛,不止因为这样能最容易让猎物死去,还因为这样做能够得到一张完整的皮子。

完整的皮子和不完整的皮子是两个价钱,因而猎人更倾向于用陷阱抓野兽。

李世民恭维道:“父皇羽毛球尚且能打一整天,此等体力,其他和您同岁的可办不到,更何况射箭了。”

李渊笑了笑,看着远处跑来的猎物豪迈地说:“且看朕拿下第一个!”

听到李渊这么说,冷锋李世民和冯盎只能松开弓,他老人家要首杀,谁敢跟他抢。

不得不说皇家猎场的猎物很丰富,野鸡兔子一类数不胜数,鹿成群,山羊结队,就连老虎狗熊也有十几只。

老虎这种后世只能在动物园看到的珍惜动物,在这里几乎一个山头一只,是农民的最大威胁,也难怪只要是打虎的会被人称作“英雄”了。

李渊眼看着一只野鸡居然想要飞过来,立刻弯弓射箭,金色箭头的箭矢笔直地贯穿了野鸡的脑袋。

就这一手,去参加奥运会,不拿金牌都不可能。

就是冷锋拿着**,也只有六成把握可以射中野鸡的头颅。

“父皇宝刀不老啊!”李世民感慨一声以后,也是一箭射出。

同样是金色箭头的箭矢射死了一只兔子,而且是射中了兔子的眼睛。

史书上记载的李世民擅射,不是吹嘘,正史尤以严谨著称,不像野史那样怎么刺激、怎么玄幻怎么写。

上面只要记载某某皇帝擅长射箭,那个皇帝就不可能拉不动弓弦,上面只要记载某个皇帝好色,那个皇帝就不可能是个正人君子。

“史”这一项,是皇帝完全管不了的存在。

李渊一箭射死了一只野鸡,李世民一箭射死了一只兔子,冯盎虽然很想射一头老虎,或者两箭齐发射死两只兔子,可是这样做毕竟是跟两个皇帝争风头,不妥啊!

冯盎也擅长射箭,一箭射出,箭矢从一只野兔的右眼穿到了右眼。

冷锋见各位大佬都动手了,自己也拉弓射箭,箭矢带着呼啸声,直接……射穿了……一只兔子的胸肺。

李渊李世民和冯盎齐齐看着冷锋………

尴尬呀!

冷锋学射箭没多久,能够做到箭无虚发就已经很不错了,跟这三个征战无数射箭射了好多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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