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神罪大明>第三百七十六章 结心 三

秦风在房县等了三日,闯军的一众将领陆续赶到,先到的没有提前来见秦风,应该是约好了等人齐后一起过来拜见。

除了郝摇旗外,闯军余部将领主要是袁宗第,刘体纯,以及李来亨,郝摇旗做东设宴招呼众人,他们看到秦风时,眼中都有惊讶之色,想必都意外于秦风如此年轻。

所有人都算是草莽豪杰,并不拘束于一些俗礼,简单招呼过后,刘体纯端起酒杯,第一个敬酒道:“汉王,俺老刘粗人一个,前半辈子种地吃粮,过着三餐不继的鬼日子,后来鬼日子都过不下去了,又不想真的去做鬼,只能杀官造反,后半辈子算是逍遥过了,总算活出了个人样,即使现在就死也值得了。”

他看样子是敬酒,可话到一半,秦风酒碗还没端起,他已经仰面一饮而尽,也不顾秦风有没有喝酒,继续道:“俺可以死,可死前要是没能把鞑子赶出关外,死也无法瞑目。”他的脸上似乎有了点醉意,可一双眼睛清明而锐利,幽声道:“汉王,俺老刘真不在意生死。”

刘体纯张嘴就不断把生死挂在嘴边,多少有些失礼之嫌,可在场其他人都无提醒劝说的意思,只是一个个望着秦风,神色各异中带着各种期待,怀疑,审视之色。

世上有很多人不怕死,可不怕死并不一定就不在意生死,总是强调生死的人往往很在乎生死,刘体纯敢造反,敢不降清,只能说明他不怕死,但是如果死的不值,死的毫无意义,那他绝不甘心去死。

好比为大明驱赶了鞑子,结果却得到了个被清算的下场,刘体纯肯定不乐意,不为自己,也要为家人,部下们考虑。

秦风凝视着刘体纯,缓缓端起了酒碗,喝完了一碗,他又倒了第二碗,紧接着是第三碗,第四碗......每喝一碗时,他都会面朝不同的人。

没有半句话,先喝四碗酒以示敬意!

秦风酒量极好,前世高度的二锅头喝上两斤也没问题,更不用说这个时代比啤酒强不上多少的酒,可这四碗酒下肚,其他人的眼神都变了,并不仅仅意外于秦风的海量,而是他有些奇怪的态度。

在房县,郝摇旗是主人,闯军将领们算半个主人,而秦风只是客人,主人率先招待客人才对,哪有客人主动先敬主人酒的?

秦风并不觉得自己主动敬酒有何不对,他敬的情不自禁!敬的心潮澎湃!

天下皆降闯不降!

这话不断回荡在脑海之中,虽然没有亲耳所闻,但其中的壮烈凄绝,哪怕只是想起片刻,秦风的内心也久久不能平静。

秦风放下酒碗,目光又回到了刘体纯身上,这个粗犷中又显出几分细腻的男人,曾经在李自成死后,一度成为闯军的领军人物,可见他能力非常,绝对不是自污所言的粗人一个。

刘体纯说了他不怕死,他没有说假话,因为他明知不敌,也不接受满清的高官厚禄,最终战至粮草断绝后,与家人一起自缢而死。

秦风又看向了袁宗第,对方长得书生气十足,身上丝毫看不出闯军给人印象中的那股匪气,多少给人一种柔弱之感。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缺少血气的人,在抗清穷困潦倒之际,面对手下将领邓秉志、杨洵,赵云等人带领部众集体哗变叛逃,他依旧坚决抗清,直到兵败被俘,他也没有说过半句乞降的话,铁骨铮铮尽显男儿本色。

秦风略过了郝摇旗,目光最后定格在了李来亨身上,一股难言的悸动涌上心头,他又端起了一杯酒,还是不发一言,只是一口喝尽。

李来亨眼中闪过一道讶然,他不明白秦风为何再次敬他一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在一场大火中,成就最壮烈的英明!

大江东去浪千叠,三百年流不尽的英雄血!

李来亨是李过养子,而李过是李自成的侄子,有了这么一层关系,李来亨虽然只是闯军中的后进之辈,但地位超然,继承了闯军相当大一部分的精锐兵力。

秦风唯独敬李来亨两杯酒,只因李来亨不像在场其他人一样,同室操戈之下给了满清入主中原的机会,从某种角度而言,闯军是汉人丢失天下的罪魁祸首之一,也是天下大乱的最大毒瘤,可是李来亨却无需承担闯军的罪过。

李来亨年纪不大,领兵时已经要全力与满清对抗,手上几乎没有沾染过同胞的血,他的一生都在为生存、为尊严、为国家、为民族,为忠义而奔波奋斗。

康熙元年,清廷调集三路大军,围攻夔东十三家。李来亨指挥将士奋勇作战,屡败清军。此时,各地抗清武装先后失败,郝摇旗、刘体纯、袁宗第等先后阵亡。李来亨孤立无援,只能据守险峻的茅麓山。

李来亨成为了华夏大陆上最后的反清军事力量,而在康熙三年八月,清军利用叛徒引路,乘雾从茅麓山后山偷袭,由于力竭矢尽,李来亨举家自焚。

试想一下李来亨在最后时刻的孤独?天下之大,只剩下他一人还在与满清死战到底,结局注定带来的悲哀,无力回天的无奈,或许只有大火才能涅槃重生!

李来亨自尽而死,但他抗清御侮的英雄气概、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杀身成仁的民族气节,与山河同在,与日月同辉!

秦风再一次放下酒碗,终于开口说道:“本王知道诸位心中的顾虑,说句实话,我对你们有怨气,没有你们祸乱天下,鞑子哪有如今的嚣张气焰!”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都是色变,却并非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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