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血剑酆都>第一百一十四章 听雨楼

白小七一顿饭吃的酒足饭饱,与洛花楹各自回到房间歇息。这几日随着白小七剑法上的进步,灵霄的魂体更加稳定,每当白小七独处时便总是出来放放风。

刚一进房门,灵霄就迫不及待的钻了出来,对白小七数落道:“我说白小七,你跟那小丫头都几天了,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长进?”白小七一头雾水道:“什么长进?”

“什么长进?”灵霄像个老妈子似的,双腿一盘坐在床上道:“我问问你,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小丫头?”

“什什什什什么喜欢不喜欢的……”白小七老脸一红,顾左右而言他道:“我知道你都几万岁了,可你看起来这么年轻,能不能别老叫人家小丫头,就叫名字不好么?”

灵霄一拍床板道:“你管我?!我爱叫她什么就叫她什么,可不像某些人,叫别人什么要听人家的,别人叫自己什么还要听人家的……是不是啊小七?”

“你……你别小七小七的。”白小七害羞道:“人家喜欢怎么叫是人家的事情,你干嘛这样阴阳怪气的?”

“好吧好吧,只准人家叫,却不准我叫。唉,谁叫我只是个剑灵,人家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姑娘呢?”灵霄一边说着,一边唱戏似的在床上摇来摇去,眼神里却是藏不住的笑意。

白小七知道灵霄就是这种不着正调的性子,这时候越是搭腔灵霄就越是来劲,干脆抽出剑道:“我要练剑了,你别打扰我!”

“怎么,今天这么积极?”灵霄也知道白小七只是为了有个不搭理自己的借口,可他只要愿意练剑,灵霄怎么都不会阻止。

白小七不再开口,准备专心的练一遍修齐剑术。才练了没多一会,就听见灵霄又说道:“白小七,你说我和洛花楹谁比较漂亮?”

“什么?”白小七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从认识灵霄以来,灵霄都以剑灵自居,对于魂体的样貌从来都不太在乎。甚至灵霄先前也曾跟白小七说过,如果白小七需要的话,她完全可以变成个男人的样貌。

灵霄道:“别装啦,我跟你神魂相连,你是不可能听不清我说的话的!快,实话实说,我和那个叫洛花楹的小丫头谁比较漂亮?”

“你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了?”白小七尴尬道:“你又不是真人,和花楹比什么?”

“花楹花楹,原来你不在她面前也不叫她洛姑娘啦?”灵霄躺在床上道:“我就是随便问问嘛,我觉得是我比较漂亮对不对?我是剑灵嘛,比人漂亮也是应该的哦”

“哎呀,你说是你就是你好了。”白小七不耐烦的摆摆手道:“烦死了,我不练剑了,我要看书!”

“那可不行呦!”灵霄在外面呆了一会,魂体渐渐不稳,不得不回到了剑里。在临走之前,灵霄趴在白小七肩头道:“你的剑法进步这么快,以前三个时辰才能练完的功课,现在一个时辰就练完了,以后得加量了才行呢!”

说罢,灵霄不顾白小七的反对,化作一缕青烟回到了剑里。与此同时,白小七心生感应,与灵霄签订的契约中,每天练剑的任务又增加了一倍。

“算了,反正我现在熟练不少,也多花不了多长时间。”白小七也不十分生气,或者说其实他自己也觉得,每天练剑的时间确实应该增加了。安慰了自己一句,又练了一会剑,就听见咚咚的敲门声。

随手把剑放在桌上,打开门,来者正是洛花楹。

“小七,我带你去看降阳城的夜景去!”洛花楹不等白小七答话,拉起他的胳膊便跑。白小七赶紧回头拿起了装着灵霄的剑匣,却把随身的宝剑给忘了。

降阳城的夜景并不太出名,但好歹是座大城,夜里灯火辉煌,也算是美轮美奂。洛花楹对这座城好像很熟,拉着白小七径直去了一处地方,白小七一路走来,发现这里的灯的确最多、最亮。

“这是什么地方,怎么灯火如此绚烂?”白小七有什么不懂的,只要问洛花楹,总能得到解答。

洛花楹笑嘻嘻道:“这地方的夜景漂亮,可那些楼你千万不能进去。否则你只要进去一个,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啊?”白小七疑惑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一进去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可又不能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洛花楹脸一红道:“你看那边!”

白小七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两名女子花枝招展地站在门口,似在招揽客人。偶尔有青中年男子路过,还会在她们脸上揩揩油水。

“难道是?”白小七心里有了点想法,可又觉得十分荒唐:“不会的,花楹怎么会带我来那种地方?”

洛花楹看见白小七发呆,吐吐舌头道:“别想啦,这里就是降阳城里最有名的烟花地。那个是降阳城里最大的青楼,叫听雨楼,你在外面看看景色还好,要是哪一天真的踏进去了,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白小七急忙表态:“怎么会,我去那种地方干什么?不过话说回来,听雨楼这名字倒还算雅致,你若不说我真想不到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地方。”

“雅致个屁!”洛花楹红着脸道:“我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之所以叫听雨楼,是因为掌柜的觉得好多人一起做那档子事时,噼噼啪啪的声音跟雨声很像!”

“这掌柜的……”白小七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后来了一句:“倒是个妙人……”

二人边走边聊边看灯,忽然听见头顶上哗啦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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