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贞观首富>第一百九十一章 跑了

这是李泰第一次经历生死的杀戮,在厮杀开始的时候便没有把他当做了魏王,而且他还成为了众人进攻的目标,汉王府的府兵以及黑家军两军将士心中同有一个想法,他们必死,只不过是谁先谁后的问题,既然都已经要死了,为何还要顾及他皇子的身份。

能让皇子陪葬,大赚,哪怕伤了他一刀。

但所有人都低估了李泰,他的体内流淌这李二鲜血,每一次用手中的利剑斩杀敌人时所挥洒的鲜血能让他有种莫名的兴奋,让他慢慢失去理智,从马背厮杀到了马下,身旁总有杀不尽的敌人。

肥胖的身子让他有力量去与敌人硬拼力气,但是也少了几分灵活,而且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中,他难免会受伤,可受伤的疼痛不断让激发李泰那鲜卑族的血性。

鲜卑族,一个有匈奴慢慢演化出现的民族,鲜卑太武帝出性格刚毅,不惧生死,勇在箭矢飞石中厮杀冲锋,这般英勇可不仅仅只有他一人,李二是鲜卑族,李二战场中的英勇无需多言,十六岁敢带兵吓退突厥,这不是英勇?

而且作为长孙与李二血脉集合的李青雀,他会畏惧生死,畏惧敌军?

莫要以为一个喜欢读书认字人便是一个手不能提,心中大喊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弱者,或许这样的人最危险。

手中的利剑贯穿敌人的喉咙,收剑不及时手臂被砍了一刀,深可见骨。

从未收到过这般伤痛的李泰要紧牙关发出一声闷哼,剧烈的疼痛未能让他的大脑清醒,而是感觉到了一阵眩晕,在眩晕的一瞬间,一道声音在脑中响起。

“男人可在亲人离世之时落泪,可在子嗣落地时呼喊,但唯独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发出哀嚎表现懦弱,天下的子民朕管不了,但你们是朕的儿子,理应如此。”

是啊!我李青雀是李世民的儿子,一道刀伤何足挂齿,父亲身上的伤疤又如错乱的地图,作为他的儿子,我身上怎能光滑如纸。

受伤的手掐住敌人的脖子,李泰双目血红,要紧牙关。

咔嚓!

一声清脆的声响人操乱的杀戮中或许不明显,但李泰却是听的清楚,伸手夺过此人手中的砍刀,挥舞杀戮。

“朕又得一子,甚喜,取名为泰,小字青雀,朕愿他犹如青雀健康成长,身子茁壮。”

“青雀的身子太胖了些,朝拜难免有些困难,以后特殊他坐着小轿子来朝所吧。”

“我儿青雀喜文学,重置文学馆吧。”

“又被李恪揍了?练武吧。”

“魏玖之事你可曾怪父皇?”

李泰的脑中不断响起李二的声音,是我父皇最宠爱的儿子,我怎能让他失望,文我李泰当世无双,武我不敌,但我不退。

长发散落在后背,浓重的喘息已经告诉众人他的身子已经到了极限,鲜血混合着汗水流入眼中让李泰睁不开双眼,而此时他也陷入了危机。

“小九!青雀不行了,你与崇义速带他离开,我取赵节人头,人言老韩给我开一条血路。”

柳万枝的嘶吼在人群中传出,他的两把刀已经卷刃。

魏玖与李崇义急忙去救李泰,可此时受伤的皇子却嘶吼着他还可以,还可以战,还可以杀敌。

此时也表现出了黑甲军的弱点,他们不惧生死也不会去保护任何人,脑子中只有一个命令,杀掉该杀的人。

嘶吼李泰被魏玖与李崇义一同抓着衣领甩出了人群,不论他如何怒吼,后方的赵谋和陆糜都没有放过他,直到他累了,筋疲力尽之后才被人抬走去救治。

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厮杀的兄弟们却无能为力。

厮杀中的魏玖要比李崇义英勇几分,三年未曾剪过的长发散乱,白色的锦衣已经染上了鲜红。

现在汉王府府兵的主心骨是赵节,只要赵节死了,敌军毕竟会溃败。

柳万枝已经与赵节开始厮杀,两人已经落地交手,双刀对上一杆马槊稍稍有些吃亏,但好在柳万枝英勇,不和赵节拼杀,在王人言以及黑甲军控制的范围内与赵节贴身肉搏,将手中双刀当做飞刀丢向赵节,随后整个人也想其疾驰而去。

两把飞刀来袭,赵节的注意力在两把刀之上,挥起马槊击飞两把飞刀时,柳万枝的身子也贴上了前,双手抓在马槊,双脚抬起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揣在了李节的胸口。

李节跌倒在地,看着柳万枝手中马槊嘴角翻出苦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脱下身上的铠甲,轻声道。

“长安双骄,剑嘴魏无良,双刀柳万枝!知双刀力量不足马槊,涉险选择肉搏,看来今日我赵节是无法活着离开了。”

柳万枝对陌生人没有那么多的废话,扔掉手中马槊与赵节贴身肉搏,两人拳拳到肉发出碰碰声响,一番交战过后,柳万枝的双臂无力垂下,弯着腰大口喘息,赵节也好不了多少,双臂不断的颤抖,咬牙沉声质问。

“魏无良倒地为何能耐让你柳家大少爷如此!”

“呸!废话少说。”

再一次的贴身,柳万枝已经不在防御了,与赵节选择以一换一,柳万枝依仗自己还年轻,身体素质高与赵节,赵节的拳头砸在柳万枝肋骨,而柳万枝的拳头也砸在了其胸口,赵节连连后退,柳万枝也感到了肋骨的剧痛,但他并非退。

趁你病,要你命!

拳拳与赵节互换,柳万枝瞄准的位置始终是赵节的胸口,鼻梁骨被砸断,换来一拳锤击胸口的机会。

拼命三郎的打发让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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