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我不是超级警察>122、滴水不漏
迹。

肖然没有回去,而是找雷大队要来了15年的悬案卷宗,坐在位子上静静地读着。

当年,‘笑脸之字’案一共发生发生三起,从卷宗中法医判断的时间来看,这三起案件,从第一杀到第三杀,前后总用时为2个月。

第一杀是当年的8月1号,死者名叫景五,是一家公司的市场总监,43岁。

肖然看着当年案发现场的照片,有些不敢相信,当年的现场,简直与2001室内的现场一模一样。

都是机械性窒息,都是赤身果体,就连被吊起后的‘之’字角度都几近重合。

档案上说景五为人十分卑劣,仗着自己总监的权利,吃拿卡要,各种索取下级好处,甚至引诱想上位的女员工与他亲密等等。

不过景五与范昌杰的不同之处在于,景五是离异,范昌杰是丧偶。

而且在景五的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字迹,当然,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现场干干净净。

看完景五案的卷宗,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地狱中突然伸出一双魔鬼之手,将他轻轻吊死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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