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郑中贻便把圣旨上的内容念了出来,而听到圣旨中的内容,四个衙门的官员脸上的表情各异,有高兴的,也有失落的。
作为六部中权力本就不大的刑部再次被拆分,虽然负责天下刑政,但不负责案件审理,同时连徒隶的职能等也被剥离出刑部。
而大理寺则是负责整个大唐的案件审理,大理寺审理的案件除了刑部移送的刑事案件和御史台移送的涉及官员的案件外,还负责民事审判,即民间纠纷、借贷、婚姻等。
同时各道、各府州、各县设立上中下sān_jí大理院,脱离地方行政管理范围,专职案件审理。意味着一个县的县令便无权过问县级的下级大理院的官员任免和案件审理,各级大理院的官员任免皆由上级大理院负责。
放在后世就是司法独立。
这不仅仅是在夺刑部的权,还在夺地方府衙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