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忽然觉得,温竹年特意跑这么一趟,可能只是为了解答自己心中的迷惑,果然情分什么的都是骗人的,还好自己也没有抱什么希望。
“因为我命大啊!”
隔了好久,见月才吱唔了这么一声,可不是自己命大吗?
许久,面前的人走了,见月看着激起一阵尘土消失在前面的人,终于感觉自己清醒了,可是人也已经走了,见月有点后悔,之前没有想过还会再见,但是再见的自己应该表现的再好一点。
不过,见月觉得自己至少还算是做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告诉别人自己有一颗异常的心脏,虽然此时那颗心脏正在胸腔里面跳的欢脱,可是除了见月和华亭县为自己上药的大夫,再也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方位,这个秘密还是藏在心里比较合适。
毕竟,自己也算是个行走江湖的人,活的有点秘密是个好事情,说不定关键时刻还能保自己一条小命。
行了,人都走了,自己也走吧!
见月翻到了怀里的几个李子,香脆好吃可口诱人。
见月在天快要黑的时候找到了一个村子,虽然吃了几次闭门羹,还差点被院子里的狗吓掉半条小命,但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能收留自己的地方——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城隍庙,虽然破旧是破旧了些,但是好歹能挡风挡雨,比露宿街头的好。
见月在稻草上睡了一个晚上,到了半夜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痛,哪儿哪儿都不舒服,本打算就这么将就着一个晚上的,结果,半夜回来了一群丐帮的好汉,围着见月吵嚷了好一阵,见月看着围在自己身边吵得不可方休的一伙人,意识到自己似乎是抢了他们的地盘,见月只好在自己成为众矢之的之前,灰溜溜的离开。
这黑灯瞎火又荒郊野岭,见月自己抱着自己,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粘乎乎的,上一次走这种夜路,就碰到了一个陈年腐朽的脑壳,在这种情况下,见月总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但是这一次不会再有温竹年英雄救美了。
哎,今天也看到了温竹年,人家依旧是个英雄,再看看自己,膀大腰圆,远看是个猪,近看发现没看错,真是羡慕那些瘦小苗条娇弱的南方妹妹,可怜了自己这个粗壮的北方汉子。
停,胖就是胖,不要拉上地域差异,北方人可不背锅。
再想起那天,见月记得自己就是在晚上,英雄前来相救,自己芳心暗许,那时候一腔热血,觉得喜欢了就时时刻刻都围在身边,只想时时刻刻都看得到,那时候自己借着学武功的名义,一直凑在温竹年的房中,满足着自己少女的心思,现在想起来只觉得有些可笑。
那是爱吗?也许只是一种崇拜,或许是一种迷恋,过去了,也就理所当然的忘记了,今日相见,见月觉得自己逃避多于欢喜,记得的更多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想来当年的那种感情,真的只是自己的自作多情,不过,哪个少女不怀春。
怀春代表自己年轻过,现在想一想虽然觉得当初的自己傻,傻到以为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懂,现在再想来,应该是所有人都能看懂自己的小心思,只是看破不说破,可这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当年的黑风寨确实是个好地方,至少是对于自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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